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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获悉,《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是晋江首个为高等教育人才量身定制的专项支持政策,旨在精准引进高等教育人才,让他们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据介绍,《办法》适用在晋江市域内的高等院校就业的人才,且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目前包括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和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人才认定标准共设置一至七层次,采用条件确认制进行人才认定,人才认期设置为6年。

考虑到各项人才政策的平衡性,此次明确高等教育人才可享受的政策待遇共计20项。其中,常年在晋江市工作的高等教育人才,可按照第一至第七层次分别给予15000元/月.人、10000元/月.人、8000元/月.人、5000元月.人、3000元/月.人、1000元/月.人、500元/月.人的人才津贴。

针对短期来晋江从事教学、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工作的高等教育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可享受一次性15000元/人~4000元/人不等的交通补贴。在住房方面,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人才还可购置晋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助。

此外,经晋江市申报并成功入选重大专项的,可按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各项配套经费资助累计不超过4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专项政策还覆盖了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双亲养老服务优待、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海关便利等各方面。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高等教育人才专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造就和吸引一批优秀教育人才,为晋江教育改革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更好地助力晋江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才晋江、晋江经济报

编辑:曾雅辉

审核:雷焱、于升志、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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