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区(新吴区)
一季度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40号)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最干净城市”暨新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新政办发〔2020〕12号)精神,4月下旬,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对“住宅小区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管护”“新街吴韵”“工业园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公共厕所保洁”“生活垃圾分类”等7个项目进行了2023年第一批“红黑榜”评选,共检查参评项目146个。
本轮评选产生季度“红榜”15个、“黑榜”15个。
一季度“红榜”
(一)住宅小区管理
1.鸿山街道吴月雅境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建设局、马桥社区
物业单位:大和宝业(无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新安街道颐泽园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物业管理中心、观湖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耘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城市公共空间管护
1.江溪街道金城高架乐园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新发集团
2.旺庄街道高浪路与机场路桥下空间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无锡市锡旺物业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新街吴韵
新街吴韵-停车管理
1.江溪街道学志路片区(含停车场库)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吴交警七中队
2.新安街道新安感知农贸市场片区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吴交警二中队
新街吴韵-容貌秩序
1.江溪街道苏巷路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无锡市江溪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四)建筑工地管理
1.新安街道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二期项目
责任主体:太科园(新安街道)建设局
施工单位: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五)公厕管理
1.鸿山街道五二期休闲广场公厕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硕放街道云港佳园公厕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无锡联创物业有限公司
(六)生活垃圾分类
1.江溪街道办事处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党政办公室、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新安街道观湖社区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环卫所、观湖社区
3.旺庄街道春星小学
责任主体:新吴区教育局、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4.新安街道新安花苑五区A区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环卫所、新安花苑第五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香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5.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一期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西蠡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市佳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季度“黑榜”
(一)住宅小区管理
1.梅村街道吴樾花园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建设局、香梅第三社区
物业单位: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旺庄街道大朱巷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城市公共空间管护
1.鸿山街道张塘河大桥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旺庄街道震泽大桥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新街吴韵
新街吴韵-停车管理
1.新安街道软件园环路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二中队
2.江溪街道新光路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旺庄街道迎宾路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一中队
(四)工业园区管理
1.硕放街道硕放工业园01
责任主体: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管养单位:江苏红珊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玖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渐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五)建筑工地管理
1.新安街道具区路与雪梅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政法与社会事业局
2.旺庄街道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
责任主体:新吴区招商中心
施工单位:江苏星展建设有限公司
(六)公厕管理
1.江溪街道1969创意工场公厕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景渎股份合作社、方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七)生活垃圾分类
1.硕放街道11生活广场(含香梅农贸市场)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硕放街道经济发展局、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硕放分局
物业单位:无锡保胜香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鸿山街道鸿山商城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鸿山分局
物业单位:鸿山商贸城有限公司
3.鸿山街道江南华府二期(香岛御墅)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鸿西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市泰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江溪街道瑞城花园(二期1-28号)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城社区
物业单位:江苏华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编辑 | 李幼优
来源 | 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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