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区(新吴区)

一季度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40号)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最干净城市”暨新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新政办发〔2020〕12号)精神,4月下旬,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对“住宅小区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管护”“新街吴韵”“工业园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公共厕所保洁”“生活垃圾分类”等7个项目进行了2023年第一批“红黑榜”评选,共检查参评项目146个。

本轮评选产生季度“红榜”15个“黑榜”15个

一季度“红榜”

(一)住宅小区管理

1.鸿山街道吴月雅境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建设局、马桥社区

物业单位:大和宝业(无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新安街道颐泽园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物业管理中心、观湖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耘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城市公共空间管护

1.江溪街道金城高架乐园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新发集团

2.旺庄街道高浪路与机场路桥下空间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无锡市锡旺物业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新街吴韵

新街吴韵-停车管理

1.江溪街道学志路片区(含停车场库)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吴交警七中队

2.新安街道新安感知农贸市场片区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吴交警二中队

新街吴韵-容貌秩序

1.江溪街道苏巷路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无锡市江溪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四)建筑工地管理

1.新安街道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二期项目

责任主体:太科园(新安街道)建设局

施工单位: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五)公厕管理

1.鸿山街道五二期休闲广场公厕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硕放街道云港佳园公厕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无锡联创物业有限公司

(六)生活垃圾分类

1.江溪街道办事处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党政办公室、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新安街道观湖社区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环卫所、观湖社区

3.旺庄街道春星小学

责任主体:新吴区教育局、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4.新安街道新安花苑五区A区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环卫所、新安花苑第五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香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5.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一期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西蠡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市佳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季度“黑榜”

(一)住宅小区管理

1.梅村街道吴樾花园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建设局、香梅第三社区

物业单位: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旺庄街道大朱巷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城市公共空间管护

1.鸿山街道张塘河大桥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旺庄街道震泽大桥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新街吴韵

新街吴韵-停车管理

1.新安街道软件园环路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二中队

2.江溪街道新光路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旺庄街道迎宾路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一中队

(四)工业园区管理

1.硕放街道硕放工业园01

责任主体: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管养单位:江苏红珊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玖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渐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五)建筑工地管理

1.新安街道具区路与雪梅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政法与社会事业局

2.旺庄街道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

责任主体:新吴区招商中心

施工单位:江苏星展建设有限公司

(六)公厕管理

1.江溪街道1969创意工场公厕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管养单位:景渎股份合作社、方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七)生活垃圾分类

1.硕放街道11生活广场(含香梅农贸市场)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硕放街道经济发展局、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硕放分局

物业单位:无锡保胜香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鸿山街道鸿山商城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鸿山分局

物业单位:鸿山商贸城有限公司

3.鸿山街道江南华府二期(香岛御墅)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鸿西社区

物业单位:无锡市泰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江溪街道瑞城花园(二期1-28号)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城社区

物业单位:江苏华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编辑 | 李幼优

来源 | 区城管局

及时、全面、权威的

第一手新闻资讯全掌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