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顾客到店里买了10只烤鸭要带走,店家将烤鸭装好后告诉他要收10元打包费,顾客一听急了,带走不给打包难道用手抓吗?店家称,不想跟他闹的难看,10元打包费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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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客听说一家烤鸭特别好吃,于是他顺着方向,闻着味道找到了这家店。店里生意真不错,坐着满满当当慕名而来的客人,大家边吃边聊天,不是一般的热闹。

顾客一看这阵势,烤鸭的味道一定错不了。正好晚上几个朋友小聚,于是向店家要了10只烤鸭带走。店家一边告知顾客价钱一边打包装盒子,顾客在脑子里快速过了一下10只烤鸭的价钱。

怎么多收10块钱?顾客算过账后当即提出了质疑。店家一边打包一边回答,外带都要收1元一只的打包费用。店家心想,卖了这么久的烧鸭,都是这么收的,也没人说什么。

可顾客不愿意了,买了10只烤鸭花了这么多钱,带回家吃,还得出打包费,不给盒子打包难不成要用手抓回去?

店家一听也不乐意了,称,打包的盒子质量非常好,收1元1只连盒子成本都不够,若是在店里吃不用盒子自然不用收打包费。再说了,烤鸭的价钱已经很便宜了,再贴个盒子钱,要亏本的。

一天要卖很多只带走的烤鸭,每一只都不要打包费,一天不知要出多少盒子钱呢,收打包费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

可顾客坚持要退钱,觉得店家的10块钱打包费收的没有理由,一下买了十只,免十只打包费都不同意,眼看着烤鸭全部切好了,顾客对店家称,这生意做的太呆板了,非要收10块钱打包费,这十只烤鸭也不要了。

就在顾客和店员争执的时候,身边也围过来一些人,店家也不想事情闹的越来越大影响做生意,于是同意了顾客的要求,将十块钱的打包费退了。

店家也想不明白,开了这么多年的店,竟然遇到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顾客,于是把顾客从头到头拒付打包费的事发出来,让大家评评理。

对于这件事,大家看法各异。有的人说,别让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去店里吃个饭,一付钱,居然还收了茶水费,难道饭店端茶倒水不是应该的吗?

有的人戏称,店越是做的大,越做的是一锤子买卖,从来没有图过下回。

也有人觉得,店家说的挺在理,在店里就餐确实不需店家出打包的材料,外带收1块钱也不多啊。

那么,这次店家收取打包费是否合理呢?

1、店家在接到顾客需要外带时,可以提前告知顾客,或在店中明显的位置标识外带收取费用的告示。

《价格法》规定,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公开、公正地标明商品价格,并严格按照价格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价格。

具体到本案中,店家应公开标明烤鸭和提前告知外带需收取的费用,让顾客可以明确了解,并进行选择和比较。正因店家标明的价格与实际收取的价格存在差异,造成了顾客的误会和不满。

店家违反规定,漏标或不按规定方式标价,不能称作为明码标价,顾客要求退钱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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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客在付钱时得知要收取打包费,是否可以拒绝不要烤鸭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店家需要收取打包费应当提前告知顾客,但是店家没有尽到注意、提醒的义务,顾客不知道要收取打包费的,就是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

侵犯知情权如果是店家隐瞒没有告知的,顾客可以要求店家承担侵权责任。

在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产生损失时,可以和店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进行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有些人认为,店家完全可以在烤鸭上加1元的价钱,既免了打包的费用,还免去了一些不必要的争执,更显得店家十分的大气,跟顾客斤斤计较确实显得店家格局小,也会流失一部分顾客。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