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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化名)原是成都某大学在校大学生,早年父母离异的他靠着半工半读支撑着求学路,2021年,一辆肇事逃逸的小车碾碎了他平静的大学生活。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小张父亲无证驾驶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将行人王某撞倒后逃逸事故现场,造成王某左肘关节、左膝关节功能丧失,经公安机关认定,小张父亲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伤后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经人民法院认定,王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产生损失共计十七万八千余元。而该辆机动车因登记在小张名下,作为实际车主,小张需承担五万余元的赔偿款。

因父亲罗某已入狱,尚无经济来源的小张未按生效判决文书向王某支付赔偿金,2023年,王某向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小张的银行卡、支付宝和微信等支付工具,但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小张现为成都某大学大三在校学生,自父亲入狱后,因失去经济来源只能靠勤工俭学解决生活费和学费,虽五万余元的赔偿金对于现在无收入无财产的小张来说宛若天文数字,但小张依然表示在有能力的时候一定会清偿欠款。

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判定该案属于执行不能情形,在告知申请人案件实际情况后,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对小张微信的冻结措施。得知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强制措施,小张感激万分,并向申请人承诺待毕业参加工作或有收入后,一定将债务还清。

法官说法

情与法,刚与柔,其实并不是水火不容。法院判决胜诉,却没有执行到位,这并非打法律白条。就如案中的小张,一个花季少年突遭变故,有履行意愿确无履行能力也是有心无力,但申请人的理解和宽容却给了这个孩子人生的希望。理性认识“执行不能”,客观看待执行工作,共建诚信和谐社会。

来源: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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