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江西南昌。一只小狗跑进理发店后,被一名女店员发现,随即对男店员说“我想要吃狗肉”。随后,男店员的行动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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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画面显示,一只小狗跟着顾客进入理发店内,小狗进店后也没有乱跑,更没有大声犬吠,而是安静的趴在地上。不久后,一名女店员发现了小狗。
女店员先是发出了疑问:“这是谁的狗?”
身边的男店员则无厘头地回复道:“你想吃狗肉啊?”
男店员的回答已经够离谱了,接下来女店员的话更是让人惊掉下巴:“我是想吃狗肉啊,吃狗肉火锅!”

听到女店员的话,男店员毫不犹豫直接付诸行动,马上起身去抓小狗。他将抓到的小狗装进袋子里,并拿到店外活活摔死,看起来手法十分熟练。
有知情者表示,小狗不是店内顾客的,只是附近的小狗,而且小狗有主人。
店铺创始人发视频称,已经向小狗的主人道歉。涉事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已被开除,并且在公司其他门店也永不录用。出于对此事的歉意,会捐赠5000元给爱狗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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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网友表示,店员处理没什么问题啊,如果这个狗没有人看管,到时候咬了人怎么办?被咬的顾客是不是要在店里闹事,还会要求店主赔偿了啊,这肯定存在风险。
还有网友认为,店家的道歉实在太牵强,什么咬人?什么狂犬病?没看到那是一只幼犬吗?小狗很乖没有乱跑、乱叫,这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为什么要把它摔死?
也有网友表示,店员太倒霉了,如果是流浪狗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用被辞退了。这狗看起来就是宠物狗,属于个人财产,肯定要赔偿小狗的主人。

2、那么,男店员的行为,从法律上应该如何判定?
首先,小狗是别人的宠物,是属于他人的个人财产。男店员摔死小狗,等于在破坏他人的私有财物。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5000元以下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成的,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涉嫌刑事犯罪,构成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
具体到本案,宠物犬的价格差别很大,有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如果被摔死的小狗比较名贵,则其价值很有可能超过5000元。
那么,男店员杀狗的代价就大了,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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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后,我认为店家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不到位,员工没有处理类似情况的经验。当然,男店员处理事情太过极端,和他讨好女店员也有关系。
对于误入店内的小狗,员工可以将其驱赶出店外。如果小狗是附近的,知道狗主人,也可以让其主人带走。
勿以恶小而为之,男店员大可不必将小狗杀死。反之,不仅自己被辞退,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太得不偿失了!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我是老鱼,看实时案例,学法律知识,做懂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