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清人民政府网

此次征收地块在城南街道,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88公顷(约3.582亩),公告如下:

(乐征预告〔2023〕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34号地块(乐清市华兴路南段(伯乐西路至盖竹河)一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征收范围:

城南街道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3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