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麻江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退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吴某因其不诚信的行为付出被限制人身自由代价,将在拘留所度过15个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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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申请执行人张某因装修房屋向被执行人吴某订购某知名品牌木地板,于2022年6月、10月两次向吴某共计支付货款3.3万元,在约定交货期限届满后,吴某未向张某交货。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麻江县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明确由吴某在2023年3月15日前退还张某货款3.3万元,并向麻江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退款期限届满,吴某未履行义务,在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吴某仍拒不配合执行,采取“躲猫猫”方式逃避责任。鉴于吴某拒不履行义务,麻江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法官提示: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供稿:魏如鑫

一审:龙 文

签发:王家良

编辑:潘晓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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