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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醉酒后不顾计程车正在高架上行驶,突然扑到方向盘上,最终使车辆撞上高架防撞墙发生交通事故。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5月12日,黄浦区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简要案情

2023年3月9日深夜,被告人曹某喝了一瓶白酒和半瓶啤酒,通过扬招的方式搭乘一辆出租车。在车辆行驶至延安高架某路段时,曹某突然开始寻找手机,找不到后便往司机身上摸,还是没有找到便扑到方向盘上。曹某供述:“我突然酒精上头,加上路灯晃眼,自己头晕,就弄了驾驶员的方向盘。”随后,出租车以64公里每小时的时速撞向了高架右侧防撞墙,又被弹向左侧防撞墙,最终失去动力停下。车辆停下后,被告人曹某不顾驾驶员阻拦逃离现场,翻过高架护栏跑到对面车道。驾驶员报警后,警方再将其抓获。经鉴定,该起事故造成车辆及高架防护设施损失约人民币4万元。所幸是单车事故,没有其他车辆、人员伤亡。

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生命可贵,不可儿戏。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来源:黄浦检察‍‍‍‍‍‍‍‍‍‍

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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