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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灵武法院法官高琴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和判后全过程,通过因案施策、分类分步的方式成功调解四起标的总额千万案件,实现企业利益的互惠共赢,以能动司法护航了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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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四纠纷,实现双赢成难题

自2021年5月以来,原、被告公司间因租赁经营、铝液买卖、铝产品购销、借款等事宜产生多起矛盾纠纷,2023年4月20日,原告就其与被告之间的四起纠纷向灵武法院分别提交了起诉状,诉讼标的额总计达1854.15万元。

因四起案件当事人相同、标的额较大,且所涉纠纷多互有牵扯。如果案件简单判决,不仅不能案结事了,还会激发矛盾,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更会让双方企业面临停产、资金链断裂等诸多风险,最终“两败俱伤”。如何保障两家企业顺利生产,实现双方利益互利共赢成为一道难题,一直困扰着法官。

经过再三考量和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法官决定采取分类、分步的方式对四起案件分别调解,统筹实现双方利益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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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分步来调解,先易后难释前嫌

经过前期沟通,法官发现其中标的额较小的借款案件和铝产品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另外两件租赁经营、铝液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标的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双方争议较大。于是遂决定采取先易后难,逐步调解方式对四起纠纷开始调解工作。

针对借款案件和铝产品购销合同,法官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耐心释法明理,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双方企业的经营不易,经过三轮磋商,在法官的调和下,原告对利息、违约金等给予减免,被告承诺将在8月底前对上述借款和货款分期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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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偿债陷困境,以债抵租现双赢

在之后的租赁经营、铝液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中,双方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愿,只能开庭审理。为方便当事人,法官将两个案件定在同一天开庭。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没有放弃做调解工作,再次向双方释法明理,希望双方能摒弃前嫌,放下情绪,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在法官情理法并用下,双方表示愿意调解。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就涉案金额达成一致。但由于标的额较大,被告公司内部又正在经历股权变更,流动资金较少,难以退还租金和支付货款。一时间,案件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眼看调解即将失败,法官为使调解工作继续进行,及时转变思路,对案情进行了再梳理、再研析,发现原告公司如果终止与被告的租赁经营合同关系后,企业将因缺少生产设备和厂房而面临停产风险,还要支付人工工资、承担违约的风险。被告公司虽然不能马上退还租金和支付货款,但其有一流的厂房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可用来出租,如果将租金和货款折抵后期租金,就可以实现双方利益共赢,不仅可以帮助原告企业顺利生产,还能消除了被告企业失信的风险。于是法官向双方再次陈述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将需要退还的租金和支付的货款总计1300余万元抵顶后期两年生产车间及两条生产线、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办公及住宿场所的租赁费。

签完调解笔录后,双方握手言和,纷纷为法官专业、高效的调解点赞,表示法官让他们“剑拔弩张”的关系得到缓和,让原本“两败俱伤”局面发生根本性扭转,畅通了企业生产之路,实现了企业发展的互惠共赢。为表示对法官的感谢,29日上午,原告职工代表李女士受企业委托将一面锦旗送至西郊法庭法官高琴和书记员秦卫手中,以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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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四起案件的高效调解,是灵武法院法官树立能动司法理念,采取“调解优先”的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今后,灵武法院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为灵武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灵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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