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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鼓励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措施》近日正式印发施行,明确了企业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等不同进程奖励机制及标准,若企业能一路合规登陆北交所,最高可能获得奖励达1000万元。同时,鼓励西安上市后备企业转增股本、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力度,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服务机构服务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鼓励北交所上市的首个地方政府政策文件,西安也成为目前鼓励企业北交所上市最大手笔的城市之一。

上市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张靓丽的“名片”,也是连接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并购重组、激发股权投资市场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部分。目前,推动企业上市,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集聚更多优势资源、壮大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发挥基金的作用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2023年5月,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西安市鼓励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抢抓北交所扩容市场机遇,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西部投资高地。

《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陕股交”)挂牌培育。鼓励陕股交与北交所建立“互联互通机制”,按照北交所上市条件,开展培育、孵化工作。鼓励券商发掘和推动符合北交所直联审核监管机制条件的企业在北交所上市。

《措施》明确企业上市奖励,鼓励西安上市后备企业转增股本、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力度,同时还鼓励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强化服务支持。

已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且已缴纳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可按转增股本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成功的企业,奖励100万元;晋级创新层的再奖励50万元;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奖励150万元。

对报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奖励20万元;通过陕西证监局辅导验收并经北交所受理的企业,奖励30万元。

在北交所上市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其中,通过直联审查机制在北交所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对陕股交挂牌培育后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每新增1家,给予陕股交20万元奖励。对通过北交所直联审核监管机制实现挂牌的,每新增1家,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此前,西安于2022年10月发布《西安市打造创投生态十项举措》,对创投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提供奖励,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行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投氛围,。

在鼓励机构投资早期科创项目方面,实施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奖补及风险分担政策。对投资西安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管理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投资西安市拟上市、未挂牌企业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管理机构最高500万元奖励。

在强化外部机构投资合作方面,对基金管理机构新增投资企业数量和金额年度排名前5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被投资企业成功在境内上市的,给予参与投资的基金管理机构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021年8月,西安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方案》,目标是,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不断充盈、资本市场风险稳定可控、上市挂牌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方面,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发挥好各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用好全球创投峰会等平台资源,引导创投风投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西安市优质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积极发挥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在西安市设立基地的作用,助推西安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募投机构做优做强。培育壮大本土创投机构,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来西安投资、在西安落户。发挥“丝路股权投资联盟”积极作用,打造市内外私募基金领投接转的生态圈。强化科技创新支持保障。落实证监会《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更好地支持“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三创四新”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在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方面,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方式,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资源重组。拓宽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渠道。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各类债券和证券化产品等多元化方式融资,推动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在强化工作保障方面,完善政策保障。完善推动公司上市、挂牌、再融资的扶持激励政策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对股改上市、定向增发和并购重组项目的投资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

股权投资为上市拓宽道路

支持企业上市,是整个陕西省一起努力的方向。省里和地方政府多举措并行,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为企业上市拓宽道路。

2022年7月,陕西省出台《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机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力争三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8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54家以上,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超500家。

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是大力发展私募基金。建立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工商登记会商机制。推动设立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为私募基金和后备企业提供“跟投”“领投”服务。加快建立“硬科技”投资联盟,引导全国知名创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陕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发挥秦创原路演中心的功能,为各类路演对接提供信息技术和综合服务保障。

2022年8月,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投资重点领域,完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鼓励投资“链上”重点企业,将被投企业优先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鼓励基金多元退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鼓励推动被投企业赴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和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对在陕设立的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按照其每年实际投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同一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地方层面,2023年1月,《延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发布,提出七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推动企业股改规范、强化企业辅导培育、推动重点企业挂牌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私募基金、落实扶持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

在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方面,要求有效发挥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市场主体登记会商机制,畅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市场准入,强化政务服务保障,从源头把控风险。引导省内外知名创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延安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延安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鼓励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积极争取省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

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国有控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好发挥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延安高新区红色筑梦创投基金和南泥湾开发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用,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带动科技型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本扩大。

2022年10月,《宝鸡市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方案》出台,支持发展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现有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构建涵盖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发挥现有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效能,探索设立企业上市培育引导基金(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发挥政府协调服务及政策引导扶持作用,为私募基金和后备企业提供“跟投”“领投”服务。支持宝鸡市上市公司、大型优质企业设立行业并购基金,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关联新产业、相关配套企业等开展风险投资。探索在科技创新、服务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升高端能源转化等方面组建基金投资联盟。

2022年 7月,《咸阳市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发布,其中包含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行动。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联合培育。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入库企业达到15户以上。深化与沪、深、北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战略合作,发挥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等工作机制。每年从高新技术企业中优选15户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企业,认定为市瞪羚企业进行培育,在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产品培育、科技成果转化、设备仪器共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服务。“一企一策”加快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

来源 | 陕西省政府官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延安市政府官网,21世纪经济报道,清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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