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2023年深州市市、乡两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
全市行政责任人: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高卫华
市政府副市长 张忠尧
主城区行政责任人:
市政府副市长 刘高杨
各乡镇行政责任人:
深州镇:镇长 董寅
东安庄乡:乡长 魏猛
穆村镇:镇长 崔毅
前磨头镇:镇长 徐杰斌
王家井镇:镇长 宋跃春
大屯镇:镇长 陈喜连
魏家桥镇:镇长 王旭
大堤镇:镇长 刘景梅
高古庄镇:镇长 武光耀
唐奉镇:镇长 严胜宝
兵曹乡:乡长 赵显豪
辰时镇:镇长 柴森
大冯营镇:镇长 秦雅飞
北溪村镇:镇长 强朝辉
榆科镇:镇长 卢文昭
护驾迟镇:镇长 张金山
乔屯乡:乡长 王彦森
经济开发区行政责任人: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徐丙辉
深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来源:深州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