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2023年深州市市、乡两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

全市行政责任人: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高卫华

市政府副市长 张忠尧

主城区行政责任人:

市政府副市长 刘高杨

各乡镇行政责任人:

深州镇:镇长 董寅

东安庄乡:乡长 魏猛

穆村镇:镇长 崔毅

前磨头镇:镇长 徐杰斌

王家井镇:镇长 宋跃春

大屯镇:镇长 陈喜连

魏家桥镇:镇长 王旭

大堤镇:镇长 刘景梅

高古庄镇:镇长 武光耀

唐奉镇:镇长 严胜宝

兵曹乡:乡长 赵显豪

辰时镇:镇长 柴森

大冯营镇:镇长 秦雅飞

北溪村镇:镇长 强朝辉

榆科镇:镇长 卢文昭

护驾迟镇:镇长 张金山

乔屯乡:乡长 王彦森

经济开发区行政责任人: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徐丙辉

深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来源:深州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