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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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多数工作人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和公、检、法的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团,为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保驾护航,并成立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专业代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

服务领域:法律顾问、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工程建筑、房地产、房屋买卖租赁、拆迁、物业、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商事仲裁、侵权、医疗、疑难诉讼、保险索赔、交通事故等。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证券、期货、现货、基金。金融、PE/VC投融资、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主板、创业板IPO。国际贸易和信用证合同纠纷、涉外贸易。刑事辩护、代为取保。行政诉讼。组织法学专家咨询论证。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为了解决人民没钱打不起官司,和花钱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律师出去办案的交通食宿费必须先交)。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以合同为准。

继2011年和2013年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两次债务上限危机后,2023年美国再次触发债务上限,引发了国际社会对美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前景的普遍担忧。的确,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的美国,一旦出现债务违约,损失的不仅仅是自身的信用,更可能引发全球金融海啸,对美国及世界经济形成的冲击不容小觑。相信美国政府不会拿自己的信用和经济开玩笑。正如美国财政部长耶伦所说,美国“没有任何理由去制造一场自己制造的危机”。

国债上限是具有美国特色的一种债务限额发行制度,是美国国会为联邦政府设定的、为履行已产生的支付义务而举债的最高额度,目的是防止政府随意发行国债,出现“资不抵债”的恶果。一旦联邦政府触及这条“红线”意味着美国财政部借款授权用尽,无权再发新债。政府就会因没钱花而关门,因无法支付到期的债务和利息而违约。

由于适度的财政赤字政策可以增加政府开支和市场流动性,刺激经济增长, 美国提高国债上限早已成为一种习惯。从历史经验看,自1917年国债上限获美国国会立法通过以来,历次债务违约均“有惊无险”,在最后关头或压线通过或实施暂定。据统计,自1960年以来,美国国会提高或暂停了近80次债务上限,债务限额也由当初的3000亿美元提高到目前的31.4万亿美元,上调了约105倍。据此,我们预测,此次美债危机也会在最后的关键时点出现转折,最终“化险为夷”。

既然美债务上限终将“过关”为何又频现“危机”呢?这是因为,随着美国政府举债规模越来越大、美国政治越来越趋向两极分化, 美国债务上限之争也日益成为美国国会两党政治博弈的重要筹码,双方不断试探对方底线、攫取更多政治利益。围绕提升债务上限问题,民主党和共和党达成一致共识的前提是,在提高政府债务上限的同时要承诺在未来大幅减少赤字。

两党的主要分歧在于通过何种途径削减赤字。是通过“开源”增加政府收入?还是通过“节流”减少政府财政支出?民主党从拉拢其传统的低收入支持者的角度,希望能够维持他们一定的社会保障水平。因此,民主党不愿意大幅削减自己的社保与医保计划,而是想通过削减国防开支同时对富人增税来解决财政危机。共和党则是更多站在其支持者更多是中产阶级和富人的角度,反对任何加税政策,其关注的只是预算改革。

此轮两党关于债务上限的博弈依然围绕“开源节流”展开。4月26日,共和党控制的众议院通过了一项长达320页的《限制、节约、增长法案》,同意将美国政府合法的债务上限提高1.5万亿美元,但前提是大幅削减联邦政府开支。这与拜登的期望相差甚远,而且还有可能直接使拜登力推的制造业回流美国计划破产,因为共和党还附加了苛刻的条件,比如,要求取消拜登政府《通胀削减法》所含“绿色税惠”,即针对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环境友好型技术的税收激励;取消向国家税务局增发800亿美元加强税务欺诈审计的预算等。民主党认为,严格限制政府开支可能伤及本已艰难糊口的中产阶层,要用这些让步换取避免联邦债务违约,比完全不负责任更糟。

目前,两党就债务上限问题的谈判已进入一个“更加严肃和具体”的阶段,正向达成协议迈进。美国债务违约应该不会成为今年影响全球经济的“黑天鹅事件”,美国两党最终能够达成提高债务上限的协议,暂时化解危机。但美国国会不断提高债务上限意味着政府可以毫无节制地透支未来,继续借新债还旧债。这样虽然可以平衡两党利益之争,但这种“压线博弈”的方式很危险,尤其在政治极化和分流越来越严重的年代。一旦最终失控,不仅将重击美国政治和美国经济,世界经济也将跌至低谷。对此,我们必须予以充分警惕。

知识产权律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通知指出,ISO56005国际标准是由我国提出并推动制定的首个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要高度重视标准推广实施工作,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推动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

试点目标为:通过3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各方面形成合力。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以及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我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则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因此,探讨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创新问题的关系,尤其是如何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立法制度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是以知识产权立法作为基本的运行方式和保障的。知识产权立法需要调整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知识产权立法的重要功能是建立保护和激励创新的制度性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激励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产生。从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的情况看,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数量大国,但还不是知识产权质量大国。而且,当前我国每年申请和授权的专利、注册商标数量超过了同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总和,这固然反映了我国创新活动活跃,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何从授权确权制度、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方面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立法制度,就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在推进我国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以知识产权立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以及保护创新成果的法律保障机制,需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激励机制和法律保障机制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此,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推进我国创新能力提升,如在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方面,严格限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严格限制自然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对于具有高价值的发明专利申请建立特殊渠道,以便通过制度机制提高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始终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内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要发挥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的功能和作用,需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则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其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处于主导地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则是重要支撑,两者相互协调、有机协作。但也应看到,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看,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体制机制以及整体的保护体系构建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例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效果有待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缺乏有效衔接机制,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尚未充分构建,包含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和政府与社会参与的综合性治理机制尚未形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进行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协同性和有效衔接。同时,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水平,以更好地激发知识和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服务于为我国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运用制度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运用,是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重要目的,也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本方式。知识产权运用本质上也是有形商品和无形的知识产权的嫁接,其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经济主体的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意义重大。因此,其同样是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包括“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等措施。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知识产权在当代经济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也不断提高。但也应看到,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仍然较低,未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为此,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运用制度创新改变知识产权运用不力的现状。其一,在知识产权立法理念和制度构建上,不仅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功能,而且重视将运用纳入知识产权立法重要目的。其二,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配套政策和法律规范制度,如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投资、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等。其三,建立和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机制。

当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更好地发挥该制度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