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9时48分许,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启东市吕四港镇鹤港路交叉路口时, 无视信号灯,闯红灯逆向通行 ,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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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发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
张某通过该路口时信号灯为红色
同时还逆向行驶
随后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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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将镜头拉近
发现张某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而是将头盔挂在车把上
事故造成张某头部受伤,鼻骨骨折

如果不闯红灯,事故不会发生!
如果戴了头盔,也许只是轻伤!
事故责任
电动车骑行者负主责
张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无视交通信号灯,逆向通行,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来源:南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