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四川15岁女孩办订婚仪式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据报道,5月31日,四川泸州古蔺县水口镇一名未成年少女在家长的同意下,正举办订婚仪式,被知情人报警阻止。6月1日,当地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已将情况告知其家长,并将女孩带回家 。

这一事件不仅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也触犯了社会的道德底线。根据《民法典》规定,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生不得早于22周岁,女生不得早于20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其结婚或为其订立婚约 。而这名女孩才刚刚满15周岁,还没有完全成熟的身心和判断能力,就被家长安排了订婚对象,这无疑是对她的人格和权利的侵害。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个别家庭或地区的落后和愚昧,而应该深入分析其背后的社会原因和影响。我认为,这一事件反映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缺失和漠视。在一些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习俗的影响,一些家长认为女孩是别人家的人,早点嫁出去就能减轻负担,或者能得到一些彩礼和补偿。他们不重视女孩的教育和发展,也不尊重女孩的意愿和选择。他们将女孩视为物品或工具,而不是独立的个体和主体。这种观念和做法严重违背了《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权利的认识和尊重,及时发现和制止任何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行为。
第二,是对性别平等和尊重的缺乏和忽视。在一些地区和群体中,还存在着重男轻女、以子继承、男尊女卑等性别歧视和偏见。他们认为女孩只能从属于男性,不能有自己的主张和追求。他们认为女孩只能担任家庭角色,不能有自己的事业和社会价值。他们认为女孩只能服从男性安排,不能有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这种观念和做法严重违背了《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妇女的平等权利和地位。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性别平等和尊重的宣传和教育,消除社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和偏见,促进男女之间的平等合作和相互尊重。
第三,是对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的缺失和忽视。在一些地区和群体中,由于受到经济条件、文化水平、信息闭塞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家长对未成年人教育缺乏投入和支持。他们认为教育是无用或浪费的事情,不愿意让孩子上学或继续学习。他们认为早点结婚生子是最好或唯一的出路,不愿意让孩子探索或实现自己的潜能。他们认为遵从传统或习俗是最稳妥或必要的选择,不愿意让孩子接触或适应现代社会。这种观念和做法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的投入和支持,提高教育普及率和质量,拓展教育内容和方式,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总之,四川15岁女孩办订婚仪式事件暴露了社会中存在着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性别平等尊重、教育发展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我们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或漠然置之,而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