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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警情通报(十一)

5月11日至5月31日,全县共发电信诈骗案件17起(新宁镇4起,盘克镇3起,早胜镇4起,平子镇2起,和盛镇、焦村镇、新庄镇、中村镇各1起),财产损失124万余元(冒充客服类损失金额31.4万元;刷单刷信誉类9起,损失金额58.12万元;其他类5起,损失金额34.9万元)。

典型案例 (一)
冒充客服类诈骗

2023年5月23日,宁县居民T女士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京东客服人员,通过诱导T女士下载手机共享软件,紧急关闭京东白条业务,骗取T女士21万余元。

典型案例(二)

刷单类诈骗

2023年5月15日,宁县居民Y女士加入陌生微信群,在他人指导下下载“Range”APP刷单做任务赚取佣金,被骗11万余元。

典型案例(三)

理财类诈骗

2023年4月份至今,宁县一男子在网上购买股票,被他人骗取现金12.9万元。

警方提醒:

1、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2、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当犯罪嫌疑人找各种理由不返款的时候,要立即醒悟,并迅速报警。

3、遭遇疑似刷单诈骗要立刻拨打110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4、凡是以“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为理由将电话转接至“公安机关”,再以需核实资金为借口的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

5、凡是要求通话内容“绝对保密”,以及通过网络发送“通缉令、逮捕令”的,都是诈骗!

6、凡是要求手机电脑下载软件、点击网页链接“接受调查”的,都是诈骗!

7、任何要求把资金归集到安全账户(接受调查后再归还的),要求开通网银,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8、接到陌生电话,如有疑问,请立即拨打110电话求助咨询!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要刷单!

不要刷单!

不要刷单!

宁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日

来源:宁县公安局 网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