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长酒驾三个月后被提拔的消息火了。据悉,该事件的主人公是时任云南省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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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查获后,为了规避检查,贺永权隐瞒了其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且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涉嫌酒驾问题。 2022年11月30日贺永权被任命为阿岗镇党委书记,直至2023年5月12日,贺永权才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陈述自己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公安机关于2023年5月18日将其酒驾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已被停职。

提拔干部不是小事,不仅严肃,而且程序严格,期间更是有组织部、纪委、公安等部门的审核把关。我们细细来看其流程:

干部提拔第一要进行动议。组织部门先提出干部人事调整(包括提拔)的初步方案向上级部门汇报。通过之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

等所有方案都通过后,由组织、纪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一般分三个程序,推举、测评及谈话。

等选拔出干部后,要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还要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部分考察对象还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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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现在把所有问题都推给了贺永权,给他加了个“隐瞒不报”的罪名妄图收尾,显然是不合适的。用人单位没有考察清楚,就匆匆上马任用,那说明该单位的用人程序连基本的遵纪守法都没有做到。

该镇长能够堂而皇之地进行提拔,这期间肯定不是一个人所能操办的,涉及多个部门的领导和经办人员,通过整个事件来看,所有的监管部门竟然成了摆设,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谁给开具的?组织部谁给负责收集公示信息的?就算你两家系统不联网,看来跑跑腿都懒得动了。

显然说明这一系列部门都出现了问题,为官不为,部分党组织没有发挥作用,管党治党长期失之于宽松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究竟是因为私人宴请疏通了关系,或者相关经办人员失职不作为,还是其有保护伞为其“平事”开绿灯,这一切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查才能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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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真诚老实的试金石。以往有些领导干部为了掩人耳目,逃避问责,在房产、股票投资、经商办企业、出国出境情况等方面频频出现瞒报漏报现象,这一切都逃不出“法网恢恢”。

不过对待这种有犯罪案底的干部,能够通过组织上的层层审核,审核人员究竟该不该停职审查呢?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问题干部被提拔重用?需要给社会一个交代。

不过对待这种有犯罪案底的干部,能够通过组织上的层层审核,审核人员究竟该不该停职审查呢?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问题干部被提拔重用?需要给社会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