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1日),本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由于承建的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DX05-0200-003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5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于近日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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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旧宫镇DX05-0200-0037地块的大兴区旧宫镇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DX05-0200-003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5项)的施工总承包单位,2023年3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1,施工现场地下一层吊装口临边防护缺失,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7.1条的要求;

2,施工现场9#楼屋面部分短边小于1.5m的孔洞未应用坚实盖板封闭,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6.1条的要求;

3,5#楼4层一分配电箱中出线的PE线绝缘颜色未采用绿黄双色,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1.11条的要求。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违反3条技术标准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属于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给予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处5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199号。

据天眼查及处罚公示显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为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224333621K,法定代表人为庄纪栋。(文|中国基建报 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