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讨薪杀人案,发生在江苏通州川港,一家纺织厂老板,拖欠工人工资3000块钱被杀。3000块钱,对于一些老板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有时候也就是跟人吃一顿饭的花费。可是这些老板根本就想不到,3000块钱,对于有些人来说,根本就是他们生存下去的续命钱。或者说,对于老板来说,打工人的死活跟他们根本无关。不过这次就有关了,你逼得别人活不下去,别人就让你活不下去。3000块钱招来杀身之祸,少请人吃顿饭,少抽点好烟就轻易解决的事情,干嘛要闹成这样。不过讨薪人只对欠薪母子下手,并没有杀害欠薪老板二胎的孩子,也算是没杀红眼。穷凶极恶的,反正杀人是死罪,肯定都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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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这位老板,能够拖欠工资拖欠的这么勇,让我想起了那个恶意讨薪的话题。我都怀疑这位老板,能够理直气壮的拖欠工资,是不是恶意讨薪又给他增添了胆量。如果恶意讨薪,真的成为了罪名,那么以后肯定有老板要发大财了。什么样的老板会发大财?肯定是迎合恶意讨薪罪的老板。至于那些老老实实,不拖欠工人工资的老板,说不定在资金竞争中慢慢的被淘汰,说到这里,就有意思了。以前工厂竞争,竞争压低工资,有了恶意讨薪罪,工厂竞争完全可以竞争谁拖欠工资拖欠的更久。

不过显然这位老板,对于恶意讨薪罪,过于乐观,最终被提出恶意讨薪的专家给害了。不知道提出恶意讨薪罪的专家是怎么想的,他们难道希望社会秩序乱起来?可是社会秩序乱了,对他们又有什么好处?劳动者通过劳动,赚取劳动报酬。老板通过赚取劳动差价实现自己的价值,并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正常秩序,怎么到了某些专家那里,讨要薪水倒成了恶意讨薪了。薪水本来就不应该讨要,应该由公司按时支付,并且由政府有效监督,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的社会秩序,让优质的企业能够脱颖而出。要不到时候大家都拼看谁拖欠工资有一手,那成什么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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