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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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0日14日:30。

2023年5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023年5月30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沈干荣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94名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128、200、100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份的24.6285%。

(二)出席现场会议

共有2名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1,476,097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份的0.2836%。

(三)网上投票

92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26、724、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49%。

(4)中小投资者共91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16、164、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5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国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审议议案

股东大会根据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结合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4、990、2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962%;

反对3.064、830股,反对2.3907%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2、954、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0.1430%;反对3.064、8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8.9600%;弃权145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8970%。

(二)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5、072、4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04%;

反对2、982、629股,反对2.3265%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13037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0.6515%;反对2、982、6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8.4515%;弃权145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8970%。

(三)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4、991、5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72%;

反对3、063、530股,反对2.3896%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12、956、1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0.1510%;反对3、063、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8.9519%;弃权145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8970%。

(四)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表决结果:

同意119、500、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39%;

反对8、699、724股,反对6.7861%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0股,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7.46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808%;反对8、699、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192%;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24、976、2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53%;

反对3、078、830股,反对2.4016%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12、940、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0.0564%;反对3、078、8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046%;弃权145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897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946、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25%;

反对3、181、630股,反对2.4818%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7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12、911、5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751%;反对3、18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826%;弃权71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442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935、4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5%;

反对3、193、130股,反对2.4907%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7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12、900、0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040%;反对3、193、1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537%;弃权71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442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8.01 审议《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股东沈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非相关股东(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23、497、4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2%;

反对3、091、530股,反对2.4394%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145000股,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12、928、1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9.978%;反对3、091、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1252%;弃权145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8970%。

8.02 对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5、512、2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34%;

反对2、542、809股,反对1.9835%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同意13.476、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3.3724%;反对2、542、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5.7306%;弃权145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89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国丰(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如下:“律师认为,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由浙江金洲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北京国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hww.com/economy/349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