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夏早报》首席评论员 江单

5月30日,湖北极目新闻记者在贵州织金县进行舆论监督报道采访时先是被跟踪,后来被打,6月1日,毕节市联合调查组通报称,打人的是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和两个辅警。极目新闻记者被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副所长被免职,辅警被解聘,三人同时还被处以行政拘留,事发地的镇长也被免职。(6月1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

不仔细看,还会为当地的及时处理叫好。但细细看完当地的情况通报,发现又是板子舞得天高,却不见一点血。

通报表述记者被打的情况时,用了一个很博大精深的词语来表达,“3人随即下车,在阻止李某某(记者)继续拍摄过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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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打一词,本指互相揪住对方互打,也就是互殴。而媒体报道,记者在被打的过程中,始终没有还手。这让我不禁想,既然没有还手,扭打一事何来,而毕节官方在通报中使用这样混淆是非的词语,意欲何为?

情况通报的表述应该精准,要给民众还原一个清晰的事件真相。如果在通报表述中玩文字游戏,打马虎眼,其目的,无非就是想撇清自己的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当然,玩文字游戏的不止贵州毕节。很多地方在这些公共事件的通报中,也出现这样低级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这就是对民众赤裸裸的愚弄。

一个派出所副所长,两个辅警殴打记者,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问题。问题的严重不在于被打的人是记者,而在于打人者的身份,作为人民的保护神,警察想打人就打人,长此以往,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极目新闻记者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司法实践中,轻微伤一般都是治安拘留处理。但织金警务人员殴打记者一事,不仅性质和影响恶劣,属于典型的对抗舆论监督,而且打人者是警务人员,属于执法犯法,更加应该从重从严处罚,而不是简单的免职、解聘、行拘了事。

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一直享有一个特权,叫“刑不上大夫”。反观类似织金同类事件对公务人员违法的处理,貌似都遵循了“刑不上大夫”这一规矩。

我国的公务人员总是自称“人民公仆”,既然是服务人民的服务员,哪里来的特权,哪里来的豁免权,难道就凭身上穿的那身官衣,还是凭着“”我是官我就有理”的想法?

派出所副所长和两名辅警的处理区别对待,很好地体现了“刑不上大夫”这一套理论,体制内的仅仅免职,临时工们顶锅解聘。同样都是打人者,而且副所长应该还是带队者,为什么处罚还要分个三六九等。难道就为了给副所长留份退休金,好让他退休后去祸害跳广场舞的老太太?

当然,笔者也相信,派出所副所长和两名辅警打记者也是有幕后黑手安排的,他们三个应该不是蠢猪,不会想不到打记者的后果。想到了还把记者打了,只能说有恃无恐,即上面有领导早就做了保证,先受点委屈,风平浪静之后再行补偿。

因此,毕节的情况通报看似详细,实则毫无诚意。又是玩文字游戏,又是在玩官官相护,这样的通报,要来何用,还不如装死狗,来个你骂你的,我干我的,岂不更好?

请毕节当地认真反省,干点实事,找出殴打记者的幕后黑手,别老玩文字游戏、“刑不上大夫”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