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小丫是95后,法律专业毕业,在一家民营企业就职。

公司比较重视市场部门,平时最忙也是市场部,老板很重视,但最近业绩不好,老板主抓纪律,上周开会刚说过,全体员工不能迟到,否则罚款。他会亲自检查每天的考勤,让大家都紧张起来,把工作的精气神提上去。

这不才刚执行的第一天,老板和HR的部门老大坐在前台亲自督导,表妹小丫就撞枪眼上了,迟到了7分钟,老板说给记上,罚款500元,表妹不服气,她是因为昨晚跟一个客户沟通项目,聊太晚了,早上睡过了头,所以才迟到的,并不是故意的,表妹刚到这家公司上班,还没满一个月,没有领过工资,还要倒贴500块,心里很不爽,强忍着心中的火气跟老板求情,说,对不起,无意冒犯公司规章制度,但确实事出有因,希望老板看在初犯的份上给予照顾下,下不为例。但是老板想抓几个典型,哪里肯放过她?表妹是学法律的,知道自己理亏,也就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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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的被罚,一整天的工作心情可想而知。同事们纷纷安慰表妹,忍了吧,公司是老板开的,他强调过的事情,又是第一天执行,还是看长远点,不要影响转正。

下午下班时间6点刚到,表妹收拾东西回家,老板过来指着她说,你不要走,今晚留下来加班,帮我修改一份合同。这家公司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顶多给叫个外卖做工作餐。表妹镇定的说,老板,我已经下班了,约了朋友,没时间加班。老板说,我不是跟你商量,是给你的新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完才能下班。

表妹说,加班可以,但要给加班费,早上迟到7分钟,罚了500块,就按这个比例给加班费吧,这样才公平合理。

老板气得大吼,新员工竟然跟他讨价还价,公开叫板了,老板大声命令道,今晚必须加班,否则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表妹小丫毫不示弱,老板,我是律师,加班不给加班费就是违反了劳动法,如果以此为借口炒掉我,我也就不留什么情面了。

老板是个法盲,但并不傻,又不肯被迫给加班费,不想给表妹开这个先河,只能气鼓鼓地看着表妹背着包扬长而去。

后来表妹听同事说,那晚老板约的一个大客户,本来想修改了合同,再沟通一些细节的,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当时签合同的可能性很大。但因为法务部门没有加班,合同没人修改,导致客户签了另一家及时修改磋商条款的。

对于这次公司订单的失误,年龄大的同事说表妹做得不对,明明可以帮助公司接下订单的,却白白失去了大好机会。而九零后的同事们却一致认为表妹做得对,也要老板吸取教训,以后不要把员工呼来喝去,不要轻易扣员工的钱。

老板是否会反省自己,我们不得而知。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要执行,不能只是执行利于公司利益的部分,而忽略员工利益。

我一个朋友在建筑公司工作一年,老板辞退她,不给任何赔偿,她找了几次老板只是想让他补偿一个月工资,但老板不肯。最后只得走劳动仲裁,没有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也没给交社保,全部补缴,HR算给老板金额,老板才意识到他损失的更多,打电话让我朋友去公司协商,我朋友不去,等仲裁的结果,仲裁是公司总计赔偿15万多。

网络上流传一种说法,90后,00后是来整顿职场的,虽然是玩笑,但职场中确实存在一些强制性不合理的地方。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那种不尊重员工的老板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学法懂法才是老板的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