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物流”、“经贸”二要素在港产城融合发展关键作用的发挥,审理好一港六区涉商贸、货物运输两类重点合同纠纷,天津港中心法庭继续延长港区调研“海岸线”、通过与港航局、海事局的对接,以及对临港重要企业的走访调研,进一步明确法庭定位,并将依托区位发展,发扬法庭“三便”开展四定“巡回审判”,全力塑造“天津的港口法庭”招牌。

海上巡“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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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陆海法治保障衔接,依托党建活动,天津港中心法庭与东疆海事局开展对接。从岸上到海上,换角度巡港,视野和思路都更加开阔,随着调研巡港岸线的延长,对港的认识不再只停留于岸上的货车船舶、码头集装箱,更是整个动态的物流贸易,于是法庭的定位也更加清晰,着眼于从“通道经济”向“港口经济”转型,高效、精准创新司法服务。

走访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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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对临港片区的高频涉诉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中了解到该企业除传统生产版块外,也有自建港口运输,从生产到港口运输、仓储再到贸易,产业链条分布较长且内控合规管理意识还有待加强,结合企业法治需求,法庭坚持诉源治理、开展一揽子法治宣讲与风险提示。

携手安港

前期调研中收集到的类型化问题,折射在实际案件尤为突出典型。根据实际需要,法庭建立四定“巡回审判”机制,即定好案、定好点、定好时、定好方在各港区开展“一港区一法官”巡回审判。法庭与重要执法单位市港航局的积极对接并获支持,双方就港口安全治理一拍即合,以巡回审判作为切入点,围绕安港兴港展开更多联动实践,为港航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临海而居向海图强,依托区位优势,“港口法庭”将深挖潜能服务创新,打通腹地与港口司法保障衔接“最后一公里”,见证天津港口经济的转型发展、繁荣昌盛。

来源:天津港中心法庭 张大坤

编辑:徐鹤文

审核:田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