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阳一行赴黄金埠镇调解两起山林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余干县黄金埠镇某村组与被告江某稳、江某义山林权纠纷一案错综复杂,20多年前,二被告均与黄金埠镇政府签订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合同》,之后在黄金埠镇某村组的林地里栽种湿地松果树等植物,但二被告取得林地承包过程中均是经过多次转包而得,原告认为被告取得的山林承包权不符合法律规定,认定在其所属林地栽种植物属于侵权行为,且原告于2015年起诉,法院已经出具裁判文书,遂要求被告退出山林种植、清除树木并赔偿损失。被告认为其种植树木是黄金埠镇政府的退耕还林项目,是国家所允许的,承包山林也是合法转包而得,且现如今林木经过20多年的管理经营长势利好,坚决不同意退出,双方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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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阳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为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实地勘察涉案现场并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孙阳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答疑解惑,致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之后,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

近年来,余干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难案制度,持续抓好重点难点案件的化解,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该项制度落实。同时,院领导深入办案一线,不仅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余干法院 排版:小夏 审核:小周 法律顾问:中赣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