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东台,骆女士称因为自己是女孩,出生时其就被父母抛弃,自己19岁时,对方又来相认,在自己拒绝后谴责自己没有良心,骆女士直言:自己没有道德,凭什么要求我有道德。

骆女士介绍道:自己是1998年出生的,出生时(亲生父母)他们的楼房已经建好了,经济能力是可以的,然而,因为自己是女孩,因此就被父母抛弃了,养父母捡到骆女士后将她是做自己的亲生孩子将她抚养长大。而亲生父母那边,则在2000年终于如愿生下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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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女士19岁时,亲生父母辗转找到了骆女士,要求相认,骆女士完全不能接受,表示:当初是谁扔掉了刚出生还未满月的女婴?又是谁二十年后恬不知耻的赖别人家门口认女儿?诉求当初不容易?谁容易?二十六年前一张收养证办下来有多不容易!美人比我爸妈更清楚。

既然生了又嫌是个女婴扔掉了,二十多年后需要照顾的时候怎么又想起我来了?舍不得儿子才想起来这个扔掉的女儿?还来道德绑架我,什么意思?良心值几个钱?我的良心值几个钱?你们的良心又值几个钱?

从骆女士的控诉中,我们能感受到骆女士心中的愤怒和悲伤,因为自己是女孩就被父母抛弃,和养父母生活20多年已经和亲生的一样了这对亲生父母又窜出来整一出认亲,令人如鲠在喉。

在骆女士拒绝相认后,这对亲生父母就不断骚扰骆女士,谴责骆女士没有良心,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舅舅”问候骆女士时,旁敲侧击的说自己的弟弟交了女朋友,要骆女士和弟弟好好相处。暗示弟弟可能需要彩礼钱了,骆女士作为姐姐要支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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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评论:出生就抛弃,成年又相认,省了19年的钱,白赚一个闺女。女儿也长大了,弟弟要结婚了,就开始磨刀霍霍,准备开始要钱了。别说相认了,要是法律能支持,这得起诉生而不养,定个遗弃罪了。有网友表示:儿子需要彩礼了想起女儿了,这算盘打得我隔着屏幕都听到了,真当别人都是傻子了是吧。

骆女士表示,自己拒绝相认后,亲生父母就不断诋毁自己的养父母,说他们小肚鸡肠阻止他们“家人相认”。而骆女士表示,养父母其实一直很支持自己的想法,是自己不想相认,对方虽然十月怀胎生下了自己,但已经抛弃了自己,自己是养父母唯一的孩子,希望亲生父母不要再骚扰自己,骚扰自己的养父母。

笔者认为,亲生父母的行为确实是不负责任的。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所持有的不健康观念、道德判断和人生观念,这导致了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和行为都有些偏差。其实,对于那些生育孩子却不育儿的成年人来说,他们所做的就是一种人类罪行,不仅侵害了儿童的权益,也违反了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