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云南省罗平县宣传部门获悉,针对上游新闻此前报道的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在担任镇长期间涉嫌酒驾被查后仍升职一事,当地已经因贺永权未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其免职,罗平县纪委已对贺永权立案审查。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5月24日,云南省罗平县纪委公布的一份通报披露,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贺永权,2022年8月15日8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通报称,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公布相关违纪情况是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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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永权

该通报发出后,引发关注。有人质疑,贺永权在事发时担任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职,同年11月30日才通过任职公示升任镇党委书记职务,违纪情况发生后依然升职。

5月3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罗平县宣传部门获悉,2022年8月15日,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驾驶小型轿车由麒麟区至罗平县,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查获后,贺永权隐瞒其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且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涉嫌酒驾问题。2022年11月30日贺永权被任命为阿岗镇党委书记,直至2023年5月12日,贺永权才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陈述自己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公安机关于2023年5月18日将其酒驾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上游新闻相关报道引发舆论关注后,罗平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目前,依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贺永权已被免职。罗平县纪委已对贺永权立案审查。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编辑:邹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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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