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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原处长陈东因在地铁上猥亵他人被免职,引发了热议。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陈东已经被调到下属事业单位任职。

据澎湃新闻报道,5月30日,两张关于“陈东”的截图引发网络关注。一张为“免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陈东同志职务”的通知;另一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提及,3月1日,陈东在杭州地铁2号线路列车上对他人实施猥亵。
针对此事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个“陈东”为同一人,杭州地铁警方对陈东的处罚决定属实。事发后,厅党组十分重视,很快就对其作出了停职检查的决定,驻厅纪检组也对其进行立案。5月23号,厅党组依法依规对陈东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随后也免去其处长职务,调离了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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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公职人员的行为一旦违法违纪,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对公众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必须严格,违法违纪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职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也需要高度重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公众。

公职人员是国家的代表和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他们的行为举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对于此类事件,应该坚决追究责任,加强监管和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众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于性骚扰和猥亵的警惕性,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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