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砀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黄鼬案件,被告人房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案情回顾

经查,自2021年11月,被告人房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砀山县多地,使用禁捕工具(铁夹)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黄鼬计57只。房某某将黄鼬剥皮后将57张毛皮出售给张某某,张某某明知系房某某非法猎捕的黄鼬,仍以3000元的价格收购黄鼬毛皮57张,并转售皮毛市场,非法获利200元。2022年11月,被告人房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猎捕99只黄鼬。经鉴定,涉案156只黄鼬被非法猎捕、交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为124800元。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

被告人房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房某某有坦白、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的情节;被告人张某某曾因收购黄鼬死体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刑罚,且有自首、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的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追缴违法所得。二被告人破坏野生动物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房某某赔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生态损害费用124800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某在45600元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遂作出上诉判决。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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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鼬又名黄鼠狼,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切勿因一己之私触碰法律红线。(来源:砀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