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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普陀区卫生监督所

接到一起警情联动事件

某诊所一患者

在就诊期间突发意外情况

卫生执法人员

立即前往该诊所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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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诊所三名涉案人员吴某、陈某、王某为逃避法律责任,意图串供,编造事实,对执法人员谎称当天由医师吴某接诊该患者,医师陈某一同参与诊疗。

通过现场查看患者病历资料、调取监控设备等手段,执法人员敏锐地察觉到上述三人询问笔录中的蹊跷,分别对三名涉案人员连夜反复、深入询问处置细节,查找现场辅助证据予以验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这三名涉案人员不得不坦承真相:患者因疾病在该诊所就诊,其实是由乡村医生王某一人予以接诊并进行输液治疗,期间突发意外情况。因为王某没有执业医师资格,怕承担法律责任故而在第一次询问时做了伪证。

经查,该诊所及

2名执业医师吴某、陈某、

1名乡村医生王某

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一案四罚

分别作出严肃处理

01

该诊所: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诊疗工作及医学护理工作、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七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及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处以警告、罚款210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02

医师吴某:存在未经亲自诊查签署出具患者诊疗证明资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处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03

医师陈某: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被处以警告、罚款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04

乡村医生王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处以罚款76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浙江卫生监督 舟山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