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都知道去餐馆吃饭,要支付费用,不能吃霸王餐。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自觉性。上海的一家潮汕蛇庄就曾发生过一次霸王餐事件。吃霸王餐的不是别人,而是四名便衣警察。这件事一发生,很快就掀起了舆论热潮。

案件提要

葛某是潮汕蛇庄的老板,致力于研究创意菜。自打蛇庄开业以来,生意一直很红火。树大招风,没过多久,蛇庄就引起当地警方的注意。

5月25号晚上,葛某的店里来了四位便衣警察,他们带走了三条眼镜蛇。

26号晚上几人又来了,这次他们点了店里的特色菜和一瓶飞天茅台,一共花费了5688元。可结账的时候,四位警察拒绝付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葛某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时间不知所措。餐厅的定位比较高端,平日里来店里用餐顾客不差钱,没有人吃饭不给钱。

葛某把账单递给其中一位姓夏的民警,让他们把钱付了。夏某把账单放在桌子上,告诉葛某自己是警察。“你卖蛇属于经营灰色行业,这是违法的,是要受到严重处罚的。”

葛某连忙向夏某解释:“我卖的蛇都是人工养殖的,手续很齐全。我店里营业执照,健康证都有,我没有违法。”夏某不听高某解释,当场把他带回局里。

并以葛某违反了“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将其行政拘留。最终,法院判处高某拘役4个月15天,并处罚金。

刑满释放后,葛某第一时间提出上诉。他要求办案民警支付当天在店里消费的5688元。即便他们是警察,也不能吃霸王餐。

法院以办案民警店内消费属于刑侦,不是普通消费为由,驳回了葛某的诉求。

这个判决引发了很大的舆论,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对葛某不公平,有人认为合情合理。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起案件呢?

以案释法

眼镜蛇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早在多年前就被录入野生动物名录中。如果捕捉、交易眼镜蛇,就涉购买野生动物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道歉。

本案中葛某潮汕蛇庄主要售卖的是眼镜蛇制成的蛇羹和菜肴。虽然葛某一直说店里眼镜蛇的来源是人工饲养,并非野生。但是,葛某并没有提供直接有效的证据。这就说明葛某存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葛某收购眼镜蛇,将其制成菜肴牟利,已经触犯了该条法律。法院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判处拘役葛某四个月十五天,合理合法。

本案中最有争议的一点就是:民警吃刑侦餐,该不该给钱?

如果确如他们所说,夏某等人去葛某店里吃饭是为了刑事侦查,取证。那么他们隐瞒自己的身份是为了更好地掌握真实情况,这也是他们的权利。

这种侦查形式属于特殊刑事侦查手段。当然在侦查时也要求遵循一定的原则,防止侦查手段的滥用。

一,法定性原则。是指在实施侦查权时必须有法律授权,依法实施。

二,比例性原则。是指在使用侦查权采用适当措施并对造成的侵害控制到最小。

三,秘密性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对内不暴露侦查目标,对外不公布侦查活动。该原则也是隐匿侦查的黄金原则。

四,救济性原则。是指需要在侦查过程中对公民权益有保障,对公民的诉求作出合理的回应。

本案中,虽说民警的侦查行为属于正常办案行为,并且法院也支持了他们的行为,驳回了葛某的诉讼请求。但办案过程中的行为说不引人质疑是不可能的。

如果当时民警点完菜没有吃,只是收集证据,那这样的判决是情理之中。但是民警不但吃了菜,还喝了茅台,这一点怎么解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葛某涉嫌购买野生动物罪,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是,他作为老板和公民,有权要回警方在店里就餐的费用。

民警隐藏身份暗访,点餐的时候就是消费者。然而,他们却以刑侦为由拒绝支付。警方的行为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又是如此。这样难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民众的深思。我们会思考法律的公平性,以及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2022年9月份,针对民警吃饭未付钱一事,相关单位也成立了调查对此事展开调查,我相信,公平总会到来。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