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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凌晨5时,在新乡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下,封丘县法院组织50名干警,分乘11辆警车,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此次执行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检察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

5时05分,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邵某某家,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法院,迫于被司法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件款5025元,案件执行完毕。

6时40分,在市人大代表范好学的见证下,专委肖政带领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李某某、申某某家。这是一起因物权保护纠纷引发的案件,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韩某某赔偿款3000元。经执行干警现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申某某当场履行了全部案件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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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时15分,执行干警在长垣市西大街找到被执行人赵某某,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并扣押其名下轿车一辆。

10时50分,执行干警在金银花地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经过释法明理,由于陈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某拘传到法院。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共摸排被执行人41家,拘传5人,达成和解1件,执行完毕3件,实际到位金额78000余元。

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承依法、规范、文明执行理念和具有的良好的工作作风,获得人大代表、检察官的赞誉。下一步,封丘县法院将以“豫剑执行”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执行工作举措,以扎实有效的办案效果,有力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天平封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