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曲靖罗平县一镇长去年因涉嫌酒驾被警方查获,三个月后提拔为镇党委书记的帖文引发关注。对此,该县县委组织部、纪委5月29日回应称,正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此言不虚。如果有了信息公开,仍无法实现有效监督,或许说明信息公开得还不够。“镇长酒驾被查后升职”事件引发关注,再次证明只要做到阳光透明,一些违规违纪现象就无处遁形。

此事源于两份内容上存在冲突的文件。5月24日,罗平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的公开通报显示,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贺永权,于2022年8月15日8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1月30日,中共罗平县委组织部的一份干部任前公示显示,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拟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换言之,贺永权在涉嫌酒驾被查3个月后,通过了干部任前公示,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升为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酒驾被查后很快“无损升职”,有悖于法纪常识。

酒驾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要受到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至2000元、机动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事人应受到相应党纪处分。一般来说,当事人要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这也意味着一年、一年半内不得提拔。现实中,类似案例不在少数。

令人诧异的是,镇长酒驾被查仅三个月后,竟顺利通过干部任前公示升为镇党委书记,直到最近当地纪委监委发布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的通报,镇长曾涉嫌酒驾被查一事才浮出水面。

一般来说,酒驾信息录入公安局治安处罚系统后,纪委监委通过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可以抓取到相关线索。在“大数据+监督”广泛运用的今天,党员干部的违法信息不应该“藏”得这么深。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云南曾开展多次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镇长酒驾属“顶风作案”。

镇长酒驾被查后升职是典型的“带病提拔”。所谓“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虽然“带病提拔”只是极少数现象,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已危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除严查此事,相关部门还应对酒驾背后的“风腐”问题一查到底。

作者: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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