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睦邻友好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话。岑溪市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始终牢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自身司法优势,以法治的力量促进乡村治理。

今年5月份,村民黄某来到古太村委反映住在隔壁的村民王某没有通知情况下私自在黄某门前空地旁施工铺设排水渠、挖水坑,并且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驻村工作队和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后,召集双方在现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积怨颇深,情绪十分激动,调解工作很难继续,迟迟无法达成共识。为了促进矛盾的化解,驻村工作队与村委干部果断将双方分开,逐个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各方阐明其中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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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调解协议

经过多轮调解后,黄某与王某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2023年5月11日在村委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通排水渠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开始施工

岑溪市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员充分发扬枫桥经验,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利用自身司法优势,注重邻里的和睦关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里、停息在萌芽状态,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古太村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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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程顺辉

编辑:刘泳敏

校对:方秋宇

审核:梁东波∣钟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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