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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风光秀美的百色澄碧河水库坝首,随着法槌声响起,右江区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华自愿认购林业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其造成的生态损害,成为百色市“碳汇修复”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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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被告人李某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位于右江区龙川镇洞好村六合屯“瞭望台”坡林木,卖给外地老板。经鉴定,被砍伐松树面积为1.19公顷(折合17.85亩),其中0.08公顷处于澄碧河保护区内,属于公益林。被砍伐的林木总立木蓄积量为44.49立方米,砍伐林木的损失碳汇价值为3859.1元。2023年2月,右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李某华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右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华违反森林法规,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公共利益,还应当承担修复生态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充分发挥生态修复司法保护作用?考虑本案实际,仅判处补植复种无法弥补被砍伐至补栽成树期间森林功能损失。右江区法院主动引入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修复理念,教育引导被告人自愿购买碳汇的方式来弥补森林固汇损失,实现生态修复,这样的方式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又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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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右江区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以及被告人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5000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碳汇价值)3859.1元,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当庭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李某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百色澄碧河水库是广西最大的淡水湖泊,拥有风光秀美、物种丰富的自然资源,是百色市重要饮用水的水源地,也是珠江水系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右江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环境司法工作理念,探索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新手段,以司法之力守护百色绿水青山。

现场科普宣传

百色市澄碧河水库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何翠琴介绍澄碧河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情况

百色市百林林场澄碧河管护站负责人胡鑫介绍澄碧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情况

百色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资源保护科负责人朱正斌介绍广西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百色分库建设情况

当天上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及群众、学生代表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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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同时通过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最前线、南天一剑、广西高院、百色中院、右江区法院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进行直播,近10万人在线观看,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警醒一片”的教育作用。

什么是“碳汇”?

出处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百色中院

来源丨 右江区法院

作者丨 岑岭

摄影丨黄玉教

编辑丨 黄晓莹

审核丨 黄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