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罗平县纪委监委通报镇长酒驾,结果镇长已经提拔成了镇党委书记

纪委监委发出通报的目的是什么?对通报人员的处理情况不事先调查吗?

通报公职人员酒驾暴露出的问题

5月24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的公开通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通报中的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贺永权,酒驾被查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在2022年8月15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在同年11月30日又参与了任职公示,随后升任镇党委书记。

这就让人产生了疑问?国家公职人员酒驾被查处后,最轻的也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最轻的处分“警告”也会有6个月时间,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也就是说,贺永权酒驾被查处后没有受到处分?

这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罗平县纪委监委的通报成了问题曝光的线索?

通报公职人员酒驾之前不去核实酒驾处理情况吗?

云南省纪委监委已经连续三年集中通报酒驾等典型案例,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制度了。

纪委监委通报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从公安机关取得酒驾处理名单,在网站上公布一下了事?

纪委监委的工作职责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纪委监委取得公职人员酒驾名单之后,是不是要调查一下酒驾人员是不是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而不是在通报发出之后,当有人对通报内容提出疑问时,罗平县纪委监委才开始意识到问题。

罗平县纪委监委的相关工作人员答复:“正在核查这一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果有需要,县上会统一发布相关内容。”

据某地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专家介绍,相关上位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因酒驾被给予行政拘留处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及时将线索移交其所属纪委监委。但目前移送不及时、通道不畅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罗平县纪委监委是不是也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酒驾线索移交制度?

如果没有建立那就请借此次事件时机抓紧时间建立起来。

如果已经建立了制度,那就应该好好查一查为什么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的镇长没有受到处分,而且还升职成书记了。

通报要能经得住考验,不能成为一种形式

罗平县纪委监委发出通报的目的是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罗平县纪委监委发出通报之前,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工作。面对质疑,无言以对。

只能以“正在核查这一情况”进行答复。

如果只是为了通报而通报,不将问题想在前面,没有核实酒驾的公职人员是不是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那这种行为是不是也是一种形式主义?

对酒驾的原镇长现书记如何处理?

需要查明几个问题:

一是酒驾之后受没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

二是如果没有受到处分,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三是如果已经升职为书记,还有没有效力?

问题已经发生了,罗平县纪委监委和当地组织部门已经表态要调查这一问题。

发生问题不可怕,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避免再次出现问题才是当务之急!

通报的受众是社会各界,通报的内容要能经得起考验,不能为了通报而通报,结果是反“四风”倒成了新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