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山东菏泽市郓城县一名女子在微博爆料称,丈夫李某酒后手持菜刀在卧室砍死家中宠物狗(柯基犬),并持刀指着自己进行威胁。29日,当地官方通报称该女子发布帖文属实,涉事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2天、罚款300元。对此,法律界人士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宠物是主人情感的陪伴或精神的寄托,这种情况下对宠物实施暴力,等同于对宠物主人精神的摧残,同样是家暴的一种表现形式,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制止家暴的相关规定以及《刑法》关于虐待罪的相关规定,或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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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宠物狗跑向女主人寻求保护。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5月29日晚,当事女子在微博发文称:“郓城县公安局领导彻夜办案,已给出回复,家暴及持刀威胁砍狗合并处理拘留12天,罚款300元,此事圆满解决,谢谢大家的陪伴与支持。”

“郓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也发布通告称,经立案调查,发帖人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其丈夫的违法行为,属地派出所已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2天、罚款300元的处罚。对发帖人的正当权益,该县有关部门将提供全方位保护。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保护等方面工作。

此外,当事女子在网上发布了多张家暴照片及聊天记录,称她曾多次遭遇家暴,照片显示其面颊部有多处淤青。关于女子是否遭受家暴,目前公安机关仍在调查中。30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当事女子,但都未得到回应。

▲官方通报中未对处罚依据作出说明。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当事女子和官方通报都未提到涉事男子被处罚的依据。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案中男子持刀威胁妻子,并将宠物狗残忍杀害,除了有故意毁坏财物的情节,还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微博上有网友提出疑问:在此次事件中,砍杀家庭宠物算不算家暴?

付建分析,家庭暴力不仅限于肉体上的折磨,其中还包括精神上的损害。虽然法律上将宠物定义为财产,但人和动物之间也会产生感情,甚至饲养的宠物可能成为主人的情感陪伴或精神寄托。在这种情况下对宠物实施暴力,等同于对宠物主人精神的摧残,同样是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

付建认为,男子杀狗吓妻的行为,根据妻子受到的精神损害以及心理上感受到的恐惧,可以认定为精神暴力,违反《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制止家暴的相关规定以及《刑法》关于虐待罪的相关规定。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有律师认为,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本案公安机关给予男子行政拘留12日、罚款300元合理合法。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到,《刑法》中的虐待罪,指的是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施以打骂、捆绑、冻饿等方式,对受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双方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行为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情节恶劣的。

根据《刑法》规定,因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的,行为人将面临2-7年的有期徒刑。

当事人女子还表示,她在丈夫砍杀宠物狗后就提出了离婚,而且婚一定要离,目前已经准备好了所有材料,准备起诉。

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破裂”,而且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样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女子若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无效,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此外,付建也建议,因为我国暂时没有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一些人便以此为由随意虐待动物,社会各方面也应该携手推进这部法律的尽快出台。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编辑:朱亮

责编:李洋 官毅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