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世明

民间有句俗语:“人生最苦有后娘——多数怀揣坏心肠”,这话可能有点以偏概全,但却被现实中不少活生生的事例所印证!

5月29日,安徽高院发布“继母虐待打死6岁男童获死刑”的案例,突出彰显了坚决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立场决心,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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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马某(另案处理)与王某乙婚后生育一子马某某,后王某乙外出下落不明。

2017年10月起,王某甲在与郑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马某以夫妻名义在马某家中共同生活,并提出让马某的父亲抚养马某某,马某未同意。

为发泄不满,王某甲长期对马某某辱骂、殴打、饿饭,并强迫其从事超体力劳动,致马某某身体多处受伤,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

2020年6月26日5时20分至27日6时29分,王某甲先后采取用棍棒击打身体、掌掴头面部、用绳索捆绑双腿后头朝下悬挂梁柱、抡起重摔、掐脖颈上下摔打等方式,连续对马某某实施暴力殴打行为,致马某某因头部遭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最终,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重婚罪、虐待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王某甲死刑。

王某甲以特别残忍的手段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一名6岁幼童死亡,罪行极其恶劣,不杀不足平民愤!但留给我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思考仍在进行。

我国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会报告数据显示,5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1%,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3.9个百分点,用法治之利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树起了鲜明的惩恶扬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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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孩子的伤,仍是全社会的痛!近五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升,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年均上升3.6%。

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这不光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政策和举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关心关爱的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绝不容未成年人受伤害,我们必须做到做好,一起守护好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