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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律师,您的课讲得很生动,我想问一下,在我们农村狗咬伤人的事出现比较多,像这种事情在《民法典》有怎样的解释,如何处理这类案件?”这是5月30日上午,湖南蓝山县司法局送“民法典”来到毛俊镇毛俊村,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在程建海律师法律讲座现场,59岁村民肖佳兰当场提出自己经历的案例。

受司法局邀请,程建海律师来到村里进行《民法典》讲座。他结合当今农村出现比较多的案例,如“幼儿园小朋友受伤”“儿女因继承父母财产引发纠纷”等,以案说法,结合《民法典》进行深入细致讲座。

蓝山把“开展法律进村宣传活动”作为农村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实施,这天,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何红梅带领四名司法局工作人员来到毛俊村,向村民发送司法局编印的《民法典与生活同行》《蓝山县公证处办证流程及一次性告知》《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法律宣传读物二百余册。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法律宣传也要不断创新,我们局与县文化馆联合编了一个情景剧,是花灯戏《索赔风波》,今天首次演出,把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以剧本形式推出,这样群众可以在娱乐中学到法律知识。”何红梅在演出现场边看边介绍着。该剧当天在毛俊村大礼堂演出,受到村民一致好评。

“毛俊村是个103姓800余户5000多口人的大村子,素有‘湘南百家姓第一村’之称,社情复杂,司法局开展‘民法典’进村非常好,推进了法律知识普及,促进了乡村和谐,倡导了文明新风,这个百家姓村还被评为‘全国文明村’”毛俊镇党委委员、宣统部长肖唯深有感触地说。(通讯员 周进忠 李贵日 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