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不少人都跑到游泳池清凉戏水。小区游泳池一般是小区全体居民共享,但南宁一小区物业却计划将游泳池对外开放,这引起该小区业主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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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午,南宁市广源大都会小区的部分业主向记者反映,说物业计划把小区搁置多年的游泳池对外开放,大伙担心这样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业主们说,这个游泳池位于小区6栋楼下的公共地带,之前因为渗水到地下停场曾经修补过,后来因为疫情已经闲置了三年多时间。

几周前,有业主发现几名工人在游泳池边的空地上安装简易卫生间,这才知道小区物业计划将泳池对外开放。随后,消息讯速在业主群里发酵。

有业主认为,买房时销售承诺游泳池专门给业主使用,交房后却变成了对外开放,因此质疑物业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南宁市广源大都会小区业主 李女士:那对外开放,别的地方那些居民也可以进来我们小区,就不会太容易管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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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业主认为,游泳池边上安装的简易卫生间,也会影响小区的居住环境。不过也有业主认为,只要物业日常管理到位,游泳池重开是件好事,业主们又多了一个休闲好去处。

南宁市广源大都会小区业主 吕女士:那也没关系呀,反正是你带宝宝出去别的地方也是收费的。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权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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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恒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不是我们的新闻负责人,我们是不能做出任何回应的。

物业:大部分业主同意开放

公共收益将定期公示

下午2点多,桂林市恒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则回应称: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就小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开展经营活动。

如泳池经过风险评估后确认开放,相关收益将成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中心每季度将在小区公告栏公示公共经营收支情况。而针对泳池对外开放问题,他们也面向全体业主征询过意见,大部分业主是同意开放泳池的。

律师:

应当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对此,律师则表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韦开林:对外开放应当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行使。而且,游泳池产生的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