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交通常识的都知道,120、警车、消防车来了后,会鸣笛示意,告诉路上的司机注意避让,因为有紧急事件发生应当优先保证他们通行。但成都市却有位司机,只顾自己上路,不管别人死活,挡着120的路不给避让。幸好救护车里面的患者没有出现大问题,转危为安,否则该造成多么恶劣的影响,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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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一辆轿车处于救护车前方,在救护车司机下车沟通时,小车也仍旧没有挪车避让。救护车司机在沟通过程中称如果被拍照扣分可以帮其取消时,小车司机则表示,“你到哪给我取消?”随后救护车司机返回车上,小车司机摇上车窗。

救护车司机兰某事后表示,因为急救车比较大,且旁边有花台,所以我走不过去。小车司机则表示,我当时也很慌,不敢闯红灯,后边救护车又一直响警报,就没有第一时间让救护车。幸好没有浪费很多时间,病人得到了有效的急救。

因为避让救护车、警车等紧急车辆被扣分处罚,是可以核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驾驶员应主动让救护等特种车辆优先通行,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经核实后将依法予以排除。

小轿车未让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2项决定处以150元罚款。

这里也提醒各位司机,给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让行是公民的义务,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配合解决。现在道路到处有监控,车辆司机也可以配合作证,千万别怕“有理说不清”被扣分,影响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酿成大祸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