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警世通言》第33卷第六

这篇小说“乔彦杰一妾破家”我很喜欢,虽然这个小说用现代标准来看还不算是“完整的小说”,但是已经具备了现代小说的主要要素。

这个小说里的社会事件似乎还在我们身边发生,小说里的人物似乎就活在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社会就是那个时代的延续。,我举一个例子。比如“民不告,官不究”,就是有人举报都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就是上访都得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越告越冤。好多问题都是打着“调解”的幌子而向权势倾斜。有些问题就是许多部门来回扯皮,踢皮球,根本得不到处理。有时往往是领导一个电话就办了,而老百姓要想解决真比登天都难。

为何人们都想做官?在社会上生存,想办事必须要找关系?因为权力这东西太厉害了。

这个小说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但是现代人阅读有点费力,因为不是现代的白话小说,也缺少现代小说使用的技巧。

关于小说中的色情描绘,其实真的不叫什么事,成年人不是天天都那样吗?问题在于如何正确认识和控制。吃饭天天吃,厕所每天去多次。但是吃饭不能暴饮暴食,厕所也有规矩,你不能乱扔手纸把座便管道给堵了。有些色情往往引发故事发展的原因,是必不可少的小说的要素。

这种小说如果用现代小说的要求改写成中篇小说,它将是不朽的,永远都有它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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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上一文继续阅读。

高氏让周氏找条绳子来,她要把醉酒后的董小二勒死。周氏犹豫不愿意去拿绳子,她从内心来讲是不愿意杀了二。高氏生气了,骂道:“都是你这贱人与他通奸,合谋害了我的女儿,你是不是还舍不得他?”

周氏被骂得无可奈何,只得从屋里找来一条麻绳,递给高氏。高氏接了,在小二脖子上缠上一圈,然后用力勒。毕竟是妇道人家,力气小,用力勒了几次都勒不死小二。小二叫嚷起来,高氏急了,怕他起来。没有合适的家伙在手,赶紧叫周氏把锅台边上劈木柴的斧子拿过来,高氏接过斧子照着小二的脑门就是一斧子。再看这小二,脑袋像西瓜开瓢了,脑浆四溅。

杀了小二,高氏喘了一口气,对周氏说:“把他杀了,这下好了。不过这尸体不能放着叫人看见,今晚就要处理掉!”

周氏想了想说:“这样你看行不?叫洪三起来,把大石头拴在尸体上,拖去出去丢在新桥河里,他就沉到河底里去了,尸体自己就慢慢烂掉了,这样神不知鬼不觉。”高氏一听很高兴,这个方法使得,便到酒作坊里叫起洪大工来。

洪大工走进后园,看到小二的尸体,心中很是解气。一是这家伙得志忘形狂得不得了,做的坏事太过分了。二是还仗势欺人欺负自己。现在真是报应,于是说:“除去这祸害最好,如果留他继续在家里,主人回来也是一件麻烦事。除掉他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大家都有面子。”

周氏此时也来了精神,多嘴多舌的出谋划策说:“你可以趁天黑,把尸体拖去新河里,拴上一块大石头,推入河中。等到天明后,如果有人问小二时,就说小二偷了我家首饰物件,夜间逃走了。他家不在此地,也不跟其他人有来往,无人追究。”

这周氏其实头脑简单,多嘴多舌,喜欢卖弄小聪明。其实她出的都是馊主意,以为别人都是傻子,也不知道这问题的严重后果。

洪大工驮了尸体,高氏打着灯照着路让他出了门。此时是五更天时分,洪大工把尸体拖到河边,拴上一块大石头,然后推入河中。不放心,又把尸首拽入河中心,看一看在上面看不见才安心了。这河有一丈多深,尸体沉入水底,感觉永远不会有痕迹了。

干完事洪大工回家,轻轻地关上大门,高氏看他回来没事,于是与周氏一起都回房间里睡觉去了。

为何高氏会犯下这种错误?我们今天的人也可以反思一下。一是她怕小二活着会把他与周氏通奸和奸污玉秀的事说出去,影响他家的名誉,最怕女儿的贞洁受损不好嫁人了。二是,古代也是“民不告官不究”,小二没有家人在这里,杀了他可以灭口,也不会有人“举报”和追究这件事。

古代没人追究起诉,这种事就是尸首被发现了,官方也不会主动去管。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按流浪汉无主尸体处理掉。就是有人追究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古今都是一样。尤其是古代,县太爷就是法官,行政和法律是不分开的,他们就是凭个人的感觉办案,假案错案层出不穷。

古代的法制与今天的“法治”社会有着本质的不同。

话说洪大工睡到天大亮,起来代替小二开了酒店,高氏也依然在柜台前卖酒。玉秀见看不见小二了也不敢问。周氏嘴巴没有把门的,就是一个头脑简单大大咧咧,还自作聪明的人,自言自语,假意嚷嚷:“小二这东西无礼,偷了我首饰物件,夜间逃走了!”还怕别人不知道,真是,白长一副好皮囊,腹中空空嘴逞强。古今多少祸害事,无脑婆娘家遭殃。任凭她瞎嚷嚷,玉秀躲在房间里也不搭理她。邻居谁也不管这闲事,小二在不在与人家也没任何干系,有点头脑的人也不会闲的无事管别人如何如何。

人往往都是自作多情,自己看重自己。

高氏一时愤怒害了小二性命,心里一直后怕,早晚心中担心怕事情暴露,整天也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其实,当初不如早早把小二打发走了为好。现代社会这种事就应该报案,法律处理就行了。古代高氏是怕坏了女儿玉秀的名节,无法出嫁了。高氏应该悄悄地把小二打发走,让他永远不要再回来就行了,否则送官。

(我这是瞎分析,小说没有这么写的,应该是直接描述事件,加上角色们自己的心理活动即可。好小说就是不论看多少遍,总会显现新的东西。)

小说里这句诗也值得玩味:要人知重勤学,怕人知事莫做。

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读书学习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穿长衫站着喝酒”?为什么而读书?别听别人忽悠。读书就是为了不要做“世界的SB”。我们个人读书有两个意义:一是理工科,就是靠技术,靠自己的专业安身立命,养家糊口能够过上体面人的生活。不用讨好谁,靠自己的能力和本事吃饭。但是这往往是悲剧,实现不了,做不到。一些理工科生连对象都不会搞,社会经验不具备,人事关系不会搞,结果是“不会做人,不会做事”落个凄惨的下场。

第二就是读书的目的就是要看透社会,了解自己,知道“轻重”。这就是“知重勤学”,这一点必须做到,否则有技术理工科也会失业下岗。

还有一点就是“三尺之上有神灵”,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其实冥冥也有眼睛盯着你。做了坏事,说了谎话早晚都会有报应!轻者法律制裁,重者必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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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千万不要跟品质恶劣的人打交道,早晚会被伤害。自己坦坦荡荡,远小人,近君子。不做伤天害理的坏事,一生都问心无愧,活着潇洒自然,努力做一个大写的人不要形同禽兽。

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