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陵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混凝土搅拌公司,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事实显示:陵县鲁帮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无原材料使用及文件管理制度、无配合比设计调整记录、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报告涉嫌弄虚作假。

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该办法相关条例,该公司被处以1.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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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罚公司,位于陵城区丁庄镇孙堤口村西700米路北,经营范围包含: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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