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潍坊海关查获了某企业从韩国进口的3批,共143.07吨旧轮胎,经检验鉴定,这些废轮胎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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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济南海关所属潍坊海关监管之下,走私进口的143吨废轮胎经转关运输,从青岛黄岛口岸进行退运。
据了解,走私进境的废轮胎主要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进行破碎,对其中的橡胶粉、废钢丝进行再利用,这种处理方式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另一种是进行轮胎翻新后再利用,将对驾驶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废轮胎走私牟取暴利
据悉,废轮胎在日本、韩国的售价大约每吨200元人民币,走私到国内的售价却达到每吨2000元,10倍的差距让很多不法分子红了眼。犯罪嫌疑人苗某在明知废轮胎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情况下,仍以伪报方式将其走私入境销售牟利。

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构成犯罪依法追责
海关提醒: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