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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一男子酒后凌晨时分,主动去勒妻子养的柯基犬。柯基犬脖子被勒后,反抗时咬了男子一口。可谁曾想,事后男子竟然取来一把菜刀当着妻子的面砍杀柯基犬20分钟,妻子要去阻止时男子还扬言,敢阻止连你也一起砍。事后男子将柯基犬的尸体扔掉,妻子为此伤心不已,且控诉自己经常被家暴。目前,妻子表示其唯一诉求就是要离婚。

一女子与丈夫李先生结婚后,与其公公李某等人共同生活。可两人结婚后,李先生却经常家暴妻子。事发当天凌晨一时许,李先生酒后主动去勒妻子饲养的柯基犬的脖子,柯基犬反抗时咬了李先生一口。

事后李先生声称自己要砍死它,妻子当时以为对方是酒后胡言乱语。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久后李先生就拿着一把菜刀追着柯基犬进人房间,并声称它敢咬我?说罢,李先生就手起刀落,不停砍杀。

妻子当时想去劝阻,且不停痛哭说自己害怕。但李先生却威胁说道:“你要是敢拦,连你也一起砍。以后你不听话,也是这样!”

随后妻子拍视频发给公公求救,但公公来了以后也没用,李先生持续砍了20多分钟,还声称砍自己家的狗不犯法。事后李先生将被砍死的柯基犬拉出外面扔掉,但这对妻子来说,将是永远抺不掉的阴影。

事后妻子已经回了娘家,并把此事发到家族群,明确表示自己唯一诉求就是离婚,但李先生及其家人不同意。目前,当地妇联和当地派出所获悉此事后,已介入调查。

1、有网友表示,真的是太吓人!在自己睡觉的房间内、当着自己妻子的面前,持刀砍杀一条狗20多分钟,可想而知,这位丈夫平时有多狠了,必须离婚。

2、还有网友问,李先生砍杀妻子饲养的柯基犬,到底构成违法犯罪?

柯基犬是狗,属于动物,从法律上讲,是属公民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结婚之前所获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所获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也就是说,如果这条柯基犬是妻子婚前购买的,那么李先生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反之,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那么则会因柯基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难认定李先生构成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即便不能据此认定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但仍然可以认定为家暴。

反家暴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首次家暴的,主管部门一般只会出具告诫书,责令当事人必须改正错误,否则将依法严惩家暴当事人。

2、那么妻子可以据此主张离婚么?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意!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不仅仅包括夫妻一方出轨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样可以主张离婚。而在司法实践中,其他情形就包括家暴,且家暴次数越多越能证明感情已破裂。

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因这次事件主张离婚,还可能可以调解一下,但妻子已经贴出多张图片证明自己曾多次被家暴,因此笔者认为,妻子主张离婚大概率是会获得支持的。

最后,家暴只有0次与无数次之分!因此,许多网友们认为,妻子的选择是正确的,应当要获得支持。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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