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无数人关注着河北廊坊市大城县臧屯派出所的爆炸事件。
事情发生在5月26日,官方通报此次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失联、5人受伤。
至于爆炸发生的原因,大城县相关单位通报的是“民警对涉嫌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进行取样鉴定时发生爆炸。”
很多网友的关注点因此就落在了“烟花爆竹”几个字上。
烟花爆竹大部分人都玩过,不管是拿着手里摇的那种,还是在水里和地面上威力比较大的类型,很难让人相信,它可以造成11人伤亡这么大的爆炸事故。
所以,网友们不解,既然是抽样鉴定,数量自然不会太多,那爆炸案如何会发生?
即便是烟花爆竹被引燃了,它可能让周围都变成废墟吗?
11个民警伤亡,烟花爆竹能够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再加上派出所方面还未公开事发视频,网友们的各种猜疑一个接一个。
这其中,有诸多不好的言论,也不乏对逝者的嘲讽。
在一部分网友的心中,这次爆竹事件,俨然完全变了味。
我们无法猜透,对牺牲的民警恶语相向的网友们,究竟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态。
我们也无法要求,每个人都秉承同样的观点,毕竟,人和人对相同事物的认知是存在差异的。
但不了解真相之前,对逝者不出言不逊,是最起码的尊重。
况且,这次爆炸事件中,牺牲和受伤的民警,的确是用他们的行动保护了老百姓。
有人可能会说,你凭什么这么讲?你又在事发现场了?
咱们不妨看看内部人的专业说法。
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贾永华,就多次发文解释过爆炸事件的诸多疑点。
例如,外界都以为是烟花爆竹引起的爆炸,但其实不是。
贾永华发文写道“殉职民警是在办理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件中遭遇意外的。
那不是通常的烟花鞭炮,大城发布语焉不详导致误读,爆炸物一旦流到社会面,伤害的就是人民群众了。”
所以说,它不是我们平时拿在手里玩的小鞭炮,而是危险性极高的爆炸物!
有读者在评论区留言:通报上写的是烟花爆竹,怎么又变成危险爆炸物了?
贾永华再次解释“和你理解的正规厂家的烟花爆竹不一样,药量过重,配比不当,就相当于炸弹。”
还有,网友提出,这么大威力的东西怎么不交给专业人士操作?
贾永华回答“刑事技术民警已经殉职!”
另外,贾永华透露,此次事件已经立为刑事案件,这也意味着事情的严重性远超我们的预知。
另外,贾永华补充道,民警们发现的这批爆炸物,长得像烟花爆竹,但含药量严重超标,非常危险。
可能是事发突然,大城县派出所通报用词含糊,才造成了信息不畅,网友们理解上的偏差。
了解完了以上信息后,网络上持负面评论的网友们,或许会改变自己的看法吧!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民警们查获了这批危险爆炸物,它一旦流入市面,后果谁也不敢想象。
客观来看,民警用他们的身躯保护了一方百姓,他们不能白白牺牲,社会和人民应该记住他们。
可现在一部分受伤的民警还躺在病床上,他们的家属看着网络上层出不穷的恶评,除了心寒只剩愤怒。
有位家属忍不住向媒体叫屈,这个世界怎么了?人们的恶意怎么会这么大?
他的哥哥是此次爆炸事件中牺牲的民警之一,哥哥今年才31岁,女儿尚且只有5岁。
嫂子因为无法接受哥哥身亡的事实,目前已经被送到了急救中心。
他的哥哥当兵3年,做了9年协警,如今遇到爆炸事件,哥哥的遗体都还没来回来,因为DNA根本分辨不出来他的身体组织。
可见,爆炸物的药力程度,绝非通报中的几个字可以概括的。
这起突如其来的爆炸案,给11个家庭带来了难以言说的痛苦,让其中6个家庭不再完整。
作为旁观者,我们应该对他们予以同情,对牺牲的民警心怀敬意。
当然,后续的调查、追责、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也不能忽视。
希望相关单位也能做到信息公开化,那样,舆论可以尽早平息,牺牲的民警不会再被误解,事情的真相也能让老百姓们自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