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病历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涉及医疗纠纷和诉讼的重要依据,因而,病历的规范化书写格外重要。

然而,还是有不少医疗机构前赴后继“踩雷”,其中不乏知名医院。近日,温州市中心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警告以及罚款36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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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现已查明:温州市中心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十三条第一款、十五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你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现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3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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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对诊疗活动的全面记录,在患者疾病治疗、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及诉讼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管理漏洞,病历管理上屡屡出现的问题。别小看病历细节上的“小瑕疵”,毕竟病历是医师记录患者就医过程的文书, 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再就医的重要参考,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也是医保检查的检查对象之一

希望各医疗机构严格依法执业,自觉尊法守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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