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有网友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广东湛江某村男子侵犯同村少女,目前警方已将嫌疑人抓获。记者从家属处得知被性侵少女年仅13岁,嫌疑人是其六七十岁的邻居,嫌疑人用零花钱诱导孩子。

5月2日,知名网红博主嘟嘟酱在微博上发表文章,倾诉童年时期被继父猥亵的痛苦遭遇,其母亲更是纵容继父对女儿的各种恶行,让嘟嘟酱处于水深火热的境地,完全不顾及两人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对女儿所处的境地视若无睹。不仅冷漠对待,而且警告自己的女儿不允许告法院,并威胁嘟嘟酱要是她和这个男人离婚,就要杀了嘟嘟酱。

近年来,网络的迅猛发展让许多关于性侵的新闻走到大众视野,引起大众的关注。据法制四川发布的关于性侵需要知道的是,性侵有85%是熟人作案;性侵者才是过错方;每个人都可能是性侵者;男性遭遇性侵后创伤更大;穿什么与遭受性侵没有关系;人遭遇性侵之后的改变,最严重会成为加害者或自杀;被性侵后第一时间保留证据:不要去洗澡,精液之类的东西留下来,留下来的内衣、内裤、残留的纸巾不要丢掉,身上的伤痕、创伤一定要进行鉴定等。

性侵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广泛的,根据众多性侵案列来说,大多数受害者遭受性侵后很难取得足够的证据,将实施犯罪的人绳之以法,而当下社会的大部分意识仍然停留在“受害者有罪论”的阶段,受害者将性侵的事实说出来很可能会遭受周围人无端的指责和谩骂,异样的眼光和歧视,加上一些无良媒体的大肆报道很可能会导致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加重自杀的心理。

目前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有效的方法去预防性侵的发生,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如何减少它的发生。对于性侵的教育及普法对于社会和国家来说,是一项艰难且但势在必行的工作,希望国家和教育部门以及社会能重视性知识教育的普及,从个人、家庭、社区、以及学校来共同去做这件事,转变大众对于性侵的态度,促进减少、避免性侵发生,促进文明健康社会的发展。

作者:王丹霞 编辑:安崇祯 审核:丁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