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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腾兴隆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加工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腾兴隆化工有限公司翔安分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路 168-6 号 1 楼 105 室。

租赁面积:无新增租赁面积,现有项目租赁面积 660平方。

生产规模:改建后生产规模不变,即年混合分装皮膜剂 240 吨、封闭剂25 吨、除油剂240吨、光亮剂 25 吨、除油粉 250 吨、硅烷处理剂 120 吨、陶化剂60 吨。

工程投资:总投资 2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5 万元,占总投资20% 员。

工人数:无新增员工,现有员工 5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2、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改建项目利用现有项目已租赁且已装修好厂房,不新增租赁面积,无施工期土建、结构等施工活动,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危险化学品存放区隔间建设。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及采取的措施有: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内卫生间,排入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废气主要为装修过程中的粉尘,建设单位施工期拟采取的措施有,

①禁止散装类建筑材料无包装进场,

②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③存放时加盖防尘网,适时洒水抑尘,

④保持车间通风。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装修材料,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现有项目已对车间进行基本土建硬装,改建项目不需进行地坪漆等装修,故不产生废装修危险废物。

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物料进场仅在白天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综上,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废气、噪声、振动、废水和建筑垃圾等管理,采取上述合理的措施后,施工过程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项目施工期较短,上述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3、 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清洁生产就是把控制工业污染的重点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移至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将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从而使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最小化,以便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推行清洁生产可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其实质是既讲经济效益,又讲环境效益、社会效益。

3.1 生产工艺与设备清洁性

改建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变,生产工艺主要涉及投料、搅拌、检验、分装等,工艺技术较成熟;生产设备基本采用自动化机械设备,以电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因此生产加工工艺和设备较为先进,技术较为成熟。

3.2 原辅材料清洁性

根据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章节,本项目所用原辅材料不涉及高毒、高害化学品,原辅材料清洁;能源采用电清洁能源。因此,本项目原辅材料的使用,符合清洁生产对原辅材料指标的要求。

3.3 污染防治措施

改建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源排放,无新增固废量产生;投料工序酸雾废气依托现有粉尘处理设施投加碱性药剂处理,即酸雾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 1 根离地 50m 高排气筒排放。即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综合以上分析的结果,本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污染防治措施等指标基本能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该项目的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4、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拟建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路 168-6 号 1 楼 105 室,系利用现有项目已租赁厦门市舫阳车站管理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项目所在厂房为1 栋八层的钢混厂房,项目生产车间位于该厂房一层的 105 室,同层东侧为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厦门锦锂运成供应链有限公司,同层西侧为从事设备及器械制造的厦门奕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二层为从事纸制品、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的厦门联怡工贸有限公司,三层为从事实木家居产品生产的厦门伍伦工贸有限公司,四层为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的厦门金宜威工贸有限公司,五层为从事塑料外壳喷漆的厦门诚鑫泰工贸有限公司,六层为从事加工纸制造的厦门荣宇兴工贸有限公司,七层目前为闲置厂房,八层为从事工艺品制造的厦门艺行美术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建筑东侧为福鑫宝工业园区 5 号厂房(入驻有从事科技推广和服务的厦门微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厦门嘉利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西侧为从事建材批发的厦门勤晟铝业有限公司,南侧隔内田溪为从事建筑木材组件加工的厦门丹奴工贸有限公司,北侧为福鑫宝工业园区办公楼。

项目周边基本为工业企业,改建项目产生的酸雾废气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南侧225m 处的敏感点内田村产生影响。因此,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综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规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确保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收范围内时,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