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中,好勇斗狠的大有人在,打伤人命也时有发生。但有些人却更加没有底线,视人命如草芥。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梁山最心狠手辣的七个人。
一、睚眦必报——石秀。石秀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气概。他能毫不犹豫地出手帮助杨雄这样的陌生人,更能义无反顾的单身劫法场营救卢俊义。但同时他也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潘巧云与裴如海勾搭成奸,说到底这也是道德问题,而且还是杨雄的家事。石秀作为结义兄弟,提醒杨雄一下本也无可厚非。但他做的太狠了。虽然石秀被潘巧云诬陷,但并没有像武松那样被逼入绝境,更没有生死之忧。以他的精明,石秀完全可以先收集证据,然后把潘裴二人扭送官府。这样既可以恢复他与杨雄的兄弟情,也可以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但石秀选择了杀人泄愤。他先是杀了裴如海和报信的道人,然后在设计让杨雄将潘巧云带到了翠屏山,并在一旁推波助澜,一步步裹挟杨雄将潘巧云杀掉。所以与其说潘巧云死于杨雄,还不如说死于石秀。石秀能把杨雄这样一个被打都不敢还手的窝囊废调教成杀人狂徒,可见其为人之狠。

二、灭门夺女——董平。董平因垂涎东平府太守女儿的美貌,曾多次向其提亲。但程太守深知董平品行卑劣,每一次都一口回绝。董平因此心怀怨恨。宋江攻打东平府时,董平再次要挟程太守答应婚事,仍被拒绝。之后出战宋江时,董平失手被擒,索性投降了梁山。然后东平转身带着梁山贼寇攻破了城池。城破之后,董平第一时间冲进程太守家,先杀了太守夫妇,然后强行霸占了程小姐。可见董平的心狠手辣,简直与禽兽无异。只可怜那程小姐,灭门仇人竟是日夜相伴的枕边人。
三、辣手无情——武松。武松一生快意恩仇,自有一股豪侠之气。为了给大哥报仇,他先杀嫂子潘金莲,再灭奸夫西门庆。此时的武松可谓“有仇不报非君子”。但他接下来的表现就有待商榷了。只因施恩给了点小恩惠,武松便由打虎英雄变成了黑社会的打手。醉打蒋门神,替施恩夺回快活林,从而得罪了张都监,被陷害流放。逃出飞云浦后,武松怒火难消,潜回鸳鸯楼大开杀戒,把张都监一家十几口全都杀了,连无辜的马夫丫鬟也没能在他的屠刀下幸免。去二龙山的途中,为了试试新得来的借刀够不够快,武松便毫不犹豫地杀了小道童。再后来路过孔家庄,仗着自己武艺高强,武松蛮不讲理,将孔亮打伤。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安排他打狗落水。从此,武松的形象由生擒猛虎的英雄变成仗势欺人、打狗落水的狗熊。

四,天生杀星——李逵。论武艺,李逵在梁山前20都进不去。但若论杀人数量,只怕整部水浒都没人比得上他。武松虽然狠,但多少有点分寸。李逵则不同,他更像被恶魔吞噬了灵魂。如同其绰号一样,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任何他经过的战场都堪称人间炼狱。对他来说,除了忠于宋大哥外,杀人就是唯一的乐趣。战场上可以不给他记功劳,但不能不让他杀人。只有不停的杀戮才能获得满足和快感。江州劫法场时,李逵连普通百姓也一并砍倒;打祝家庄时更是将扈三娘一家老幼全部杀光。另外,李逵不光喜欢杀人,而且还吃人,什么黄文炳烤肉、李鬼牌火腿都是出自他之手。活脱脱一个恶魔。最后被宋江亲手喂下毒酒,也算是替世人除了一害。
五、休妻卖友——林冲。在许多读者眼中,林冲很懦弱,堪称“忍者神龟”。但金圣叹评水浒时对林冲的评价却是“林冲,毒人也,太狠”。看原著中林冲的表现,他确实是一等一的狠人。不管是对妻子还是朋友,为了自己的前程,林冲连妻子三番两次被调戏都能忍。为了能东山再起,他甚至能休了妻子将其推给高衙内,只希望高俅不要再找自己的麻烦。为了能转移高俅的视线,就连出手救他的鲁智深也能出卖。这样一个为了自己的前途和饭碗不惜休妻卖友的人,不但狠毒,而且无耻。当然,在经历了风雪山神庙之后,林冲终于被逼上梁山。此后,我们的林教头成了梁山阵战的实力担当。想他也深知己过,一生以“除灭高俅”为目标活着。
六、人肉包子——孙二娘。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拿走去填河,说的是水浒传里最著名的黑店,以及老板孙二娘做的那些又白又大的人肉馒头。原著中的孙二娘可不像电视剧里那样风姿绰约,而是一个凶残至极的狠角色。原著对他的描写是“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这副尊容普通人看一眼就得浑身发抖。仗着量产的蒙汗药,孙二娘也不知害了江湖上多少好汉的性命。就连鲁智深都差点成了他的馒头馅。另外,孙二娘不止谋财害命,还要卖人肉包子。店里卖不完的,就让张青挑着去附近的村里卖,标准的吃人不吐骨头。
七、阴险小人——吴用。吴用虽是村里的教书匠出身,但却自视甚高,常自比诸葛亮。他虽然有些小聪明,但却没有诸葛武侯那般雄才大略,反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用心之毒更是无人可比。梁山很多人的悲惨命运都拜他所赐,堪称水浒第一阴毒狠辣之人。吴用为人圆滑世故,出招阴狠有成。正因如此,这颗墙头草才成为梁山不倒翁。无论晁盖还是宋江掌权,他都混得风生水起,深受老大的信任。为了逼卢俊义上山,吴用害得玉麒麟九死一生,家破人亡。为了逼朱仝上山,他竟指使李逵斧劈了4岁的小衙内。可以说,被他套路的人,轻则妻离子散、落草为寇,重则家破人亡、身首异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