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1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对江西金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华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赣州蓉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家建筑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整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12家建筑企业均因2022年申报建筑业相关资质核定时,存在资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被处以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12家建筑企业相关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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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3月2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京九路9号联盛九江快乐城4栋不分单元2122号,法定代表人为艾颖。

江西华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06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新区K11地块江山里二期19号楼19幢602室,法定代表人为谢永华。

赣州蓉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26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桃源丽景10栋40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