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可以喝
车,可以开
喝酒+开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当成耳旁风
那就必须曝光
案例曝光
01
2023年5月21日07时50分许,早某驾驶新M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和硕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旁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为54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2
2023年5月21日08时45分许,王某驾驶新M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和硕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旁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52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喝酒开车
抱有“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
一旦发生事故
就会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严重的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来源丨 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肖水英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